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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自 2025年6月1日起,我市生育津贴统一直接发放至参保职工本人。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分娩或终止妊娠,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直接拨付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申报2025...
    2026-07-06
  •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更加务实有效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
    2025-08-15
  •   11月7日,赤壁市参保职工周女士在生育后,直接在赤壁市人民医院窗口申报了生育津贴,同时,另外一名曾女士在市妇幼保健院也同样体验到了生育津贴全流程网办的高效与便捷。   在此之前,参保职工生育只能在医院...
    2024-11-11
  •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为加强医疗保障积极支持生育政策,降低参保人员生育成本,根据《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积极生育医疗保障支持措施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45号)精神,...
    2024-04-16
  •   医保发〔20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用药保障水平,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
    2023-04-13
  •   1、生育医疗费。年最高支付限额:流产300元,顺产3000元,剖腹产5000元。   2、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妇检...
    2018-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