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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政务访谈

发布时间:2017-06-28 打印文章
  • 【主持人】感谢吴局长做客政务访谈,谢谢您!也非常感谢网友朋友们的支持与在线收看。本期访谈到此结束,访谈视频可登录赤壁政府门户网www.chibi.gov.cn进行观看。我们下期节目再会。 [2017-06-28 09:32:06]

  • 【吴达胜】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将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和咸宁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统筹协调,全力加速推进,继续发挥优势,克难攻坚,以敢于创新的精神、快捷优质的服务、实实在在的业绩,努力为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深入推进和服务全市人民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感谢广大网友的热情关注,再次谢谢大家! [2017-06-28 09:31:58]

  • 【主持人】看来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为优化流程,减少环节,提高效率确实做了很多工作。好的,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的节目也要接近尾声了,节目最后,我们请今天的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吴局长对广大网友听友说几句话。 [2017-06-28 09:31:12]

  • 【吴达胜】5、实行上门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可升级上门采集相片,填写不动产申请表,现场签字按捺手印。 6、预告登记可代办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转移登记等业务,均可委托银行或开发商代为办理。 7、设立“绿色通道”。针对残疾人和孕妇等特殊群体,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并跟踪督办整个不动产登记流程,提供全面优质服务,直至办理办结。 8、实行预约服务。因个人原因需提前离开本市的市民,可先做好审批表填写、采集信息、书面委托等事项,后期只需委托人来申请即可;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从外地赶回的市民可提前进行预约,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安排工作人员接待受理。 [2017-06-28 09:30:50]

  • 【吴达胜】为更好的服务于民,我局登记中心针对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相关解决方案: 1、切实解决当事人在国土、房产、林业、规划、建工、税务等部门来回跑,办事难的问题,申请将赤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与相关单位联署办公。 2、积极向市政府申请增加相关窗口工作人员,增设服务窗口,提高受理能力和办事效率,竭诚为群众服务。 3、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梳理所需资料。同时加快与相关单位衔接,实现资源共享与信息共享。 4、迅速提出解决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报市政府批准,以彻底解决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和难题。 [2017-06-28 09:29:34]

  • 【主持人】好的,刚才通过吴局长的介绍,相信我们的听众朋友,还有我们的网民朋友对于不动产登记应该有了一个较为准确的认识。请问吴局长,在我们今后的工作中,将会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优化服务,便民利民,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我们的市民朋友服务? [2017-06-28 09:28:13]

  • 【吴达胜】二、企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存在的普遍问题 (1)在企事业单位首次登记过程中,当事人不能提供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和建工部门的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导致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 (2)部分企事业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超过用地红线,超过批准容积率,擅自改变审批用途等问题。在当事人违法形为未经处理或审批前,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暂未受理登记申请。 (3)部分企事业单位存在跨宗地建设,置换土地未经审批等形为,导致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 [2017-06-28 09:27:47]

  • 【吴达胜】一、个人不动产登记存在普遍问题 (1)原个人持有单独土地使用证或单独房屋所有权证,不能提供合法的土地权属来源手续或规划、建工审批手续,导致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 (2)改制、破产、撤销单位购房户,在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时,因无法提供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件,资产接收、处置、管理单位不愿配合,导致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 (3)个人用地户私自改、扩、联建,因其无法提供合法的相关审批手续,导致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 (4)许多商品房开发项目,因楼盘迟迟无法竣工验收或开发商不愿配合登记,导致购房户无法进行分户登记。 [2017-06-28 09:26:58]

  • 【吴达胜】《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通过我们登记中心日常业务受理情况来看,具体有以下原因: [2017-06-28 09:25:51]

  • 【主持人】请问吴局长,有群众反应,到登记中心申请登记时,登记中心不予受理,这主要是什么原因? [2017-06-28 09:24:57]

  • 【吴达胜】《不动产登记证明》是用于不动产设定抵押权、地役权、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及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事项的证明,它的效力等同于原各个登记部分颁发的《他项权力证书》。比如,权利人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可以申请登记机构向银行出具该证明文件,方便权利人贷款。权利人不动产权涉及查封、预查封、注销登记事项的,不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2017-06-28 09:24:47]

  • 【主持人】请问吴局长,除了《不动产权证书》,还有《不动产登记证明》,它具有什么用途呢? [2017-06-28 09:23:53]

  • 【吴达胜】房屋买卖合同生效之后的法律效力与办理不动产登记产生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合同效力的判断主要依据《合同法》,合同生效之后,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买方有义务按约定支付价款,卖方有义务协助买方及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但是,买卖合同本身并不能产生物权效力,也就是说,合同生效不等于所有权变动,只有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才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 举例来讲,甲与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一处房屋卖给乙,乙支付一定的价款,双方在合同上签字,一式两份。此时,合同成立并生效,甲有义务与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登记,乙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给甲房款,但是该房屋所有权属仍属于甲。合同生效后,甲与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将相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然后,该房屋的所有权从甲转移到乙,乙成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2017-06-28 09:22:45]

  • 【主持人】请问吴局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是否变动? [2017-06-28 09:21:47]

  • 【吴达胜】增加共有人有两种情况,一个是房产本身就是共有,但是在登记时只登记了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最常见的就是夫妻共有,没有注明共有情况。只需要夫妻双方携带能够证明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的证明,比如结婚证,就可以申请增加共有人。另外一种就相对复杂一些,房屋本身是单独所有的。因情况需要,要增加共有人时,这属于转让,要到税务部门交纳税费后,方可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将新增加的权利人增加为共有人。 [2017-06-28 09:21:36]

  • 【主持人】请问吴局长,原来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是否可以增加共有人,如果可以,要怎么申请办理增加共有人? [2017-06-28 09:20:40]

  • 【吴达胜】《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动产有几个权利人,登记时就需要所有的权利人共同申请。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是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是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是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是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是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是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以上情况以外的,均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但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一是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二是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 [2017-06-28 09:20:01]

  • 【吴达胜】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权利限制状况等其他法定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予以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国实行的是依申请登记原则,即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也就是说,只有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申请,登记机构才会依法进行登记。即登记决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是否生效,亦即不动产物权的各项变动都必须登记,不登记者不生效。因此,如果权利人不登记,其不动产交易安全将受到严重影响,同时,也容易发生权属纠纷。 [2017-06-28 09:18:51]

  • 【主持人】吴局长,我要代替一位网友朋友咨询一下,不动产登记哪些需要双方申请,哪些需要单方申请? [2017-06-28 09:17:55]

  • 【吴达胜】主要是要注意四个方面的事项: 1、提交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一致”,单位提交的加盖公章,个人提交的签字确认,并提交原件查验。 2、涉及共同关系共同共有的,如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提交结婚证或户口簿等证明共同关系的材料; 3、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监护人代为申请,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提交保障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4、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2017-06-28 09: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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