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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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各科室,直属营业部、各县(市、区)办事处: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4年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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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各科室,直属营业部、各县(市、区)办事处: 根据2024年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中心对《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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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各科室,直属营业部、各县(市、区)办事处: 根据2024年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中心对《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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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各科室,直属营业部、各县(市、区)办事处: 根据2024年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中心对《咸宁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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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发展新十条措施》已经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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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各县(市、区)办事处、直属营业部: 为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性作用,根据新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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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不需要提供连续6个月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证明,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开户; 2、本市职工在本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3、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年龄超过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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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人才服务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咸人组文[2022]5号)的有关精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6月13日印发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文件中明确了我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