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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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贷款条件 1、符合《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基本规定; 2、申请人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缴存职工,原“个人商业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贷”)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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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市区受理网点 01 工商银行咸宁分行营业部 地址:咸宁市淦河大道66号 02 汉口银行咸宁分行 地址:咸宁市淦河大道25号阳光威娜国际名仕广场16楼 03 农业银行咸宁开发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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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3号)的规定,2022年度我市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650元。 (二)根据咸宁市统计局提供的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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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缴存单位每年应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2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2021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21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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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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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确定,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二)确因经济状况困难需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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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为夫妻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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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有关规定,凡属单位的在职职工,单位都应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简单地说,只要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或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单位就应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