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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在市城区工作、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和青年人,或是在市城区人均居住面积少于30平方米的基本公共服务人员,都可以申请入住保租房。
    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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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13
  •   答:(一)明确审批主体。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并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2022-12-04
  •   答:相关住房的供给要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引进人才,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群体的差异化住房需求,与不同对象的住房需求相匹配,充分考虑家庭人口、代际结构等因素合理确定。面向从事基本公共...
    2022-12-04
  •   答:主要包括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机关人员中在工作地无房及多孩、三世同堂等住房困难家庭,但不仅限于这部分人群,《方案》还提出各城市在解决产业园区、其他企事业单位职工,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
    2022-12-04
  •   根据 咸宁市关于“大学生引进计划”的实施意见, 落实安居住房保障,加大各类安居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全市每年建设和筹集15万平方米左右的公租房,逐渐达到满足10万人租住需求的公租房总规模。来咸就业创...
    2022-10-11
  •   在咸宁市域范围内首次就业、创业两年内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人才,全日制本科、中级职称、技师人才,全日制大专、高级工人才,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分别给...
    2022-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