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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赤壁市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       源 : 赤壁市住建局 解读单位: 赤壁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23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部门解读】《赤壁市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制定《办法》的背景及依据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高层建筑密度提升,二次供水已成为保障城镇居民用水安全的关键环节。当前,我市二次供水设施存在建设标准不统一、老化维护滞后等突出问题,亟须通过制度创新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湖北省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以加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保障居民饮水质量和安全。

二、关于二次供水设施建设

1. 基本要求:

供水水压或水量要求超过公共供水管网服务压力标准的,建设单位应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与房屋建筑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验收和交付使用。二次供水设施设计应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和二次供水工程技术导则,与公共供水管网供水能力和用户用水需求相匹配。二次供水设施应独立设置,一户一表、水表出户、计量到户,使用符合规定的管道、材料、设备和器具。

2. 建设阶段工作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涉及配套供水设施与管网相连接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房屋建筑项目施工图设计时,应同步审查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方案,应征求市供水单位意见;建设单位组织房屋建筑项目联合竣工验收时,应通知市供水单位参加二次供水设施验收。

三、关于二次供水设施改造

现有二次供水设施中很多是老旧小区的设施,达不到二次供水工程技术导则规定的标准,也不具备移交统管的条件,需要作为存量通过改造逐步消化,《办法》明确了由街道办事处根据市住建局制定的改造和移交计划,制定改造需求清单,依照法律规定征得多数业主同意,并征求社区居民委员会、相关产权单位意见后,联合市供水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业主代表制定改造实施方案,报市住建局备案后由市供水单位实施改造。

已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已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按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实施;市人民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城镇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改造;公房产权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建设配套到位的,应出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市人民政府对改造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四、关于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

二次供水设施移交之前受业主委托负责运行维护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移交之后负责运行维护管理的市供水单位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分别履行移交前和移交后的运行维护管理职责。

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市供水单位之后,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支出计入市供水单位运营成本,通过城市供水价格统一弥补。其运行维护费用未正式计入城镇统一供水价格之前,相关运行维护费用保持原渠道不变。

五、关于二次供水水质安全

明确管理单位职责:规定了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的五项基本职责,无论由谁管理,都必须接受业主的监督。

细化水质保障要求:要求管理单位每季度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一次清洗消毒,每月进行一次水质检测。

强化职能部门监管:供水主管部门需定期检查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清洗消毒情况;卫健部门应依规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抽检。通过多部门、多方位的监管,确保居民用水的安全与便捷。

此外,《办法》还强调,管理单位在进行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时,需有业主或用户代表现场监督,并将水质检测结果向业主公示。这一举措进一步保障了业主的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让居民既能了解过程,又能看到结果,真正做到心中有数,用水无忧。

附件: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赤壁市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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