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印发 《赤壁市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来       源 :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单位: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9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部门解读】关于印发 《赤壁市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为加强土地储备管理,规范土地储备行为,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赤壁市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土地储备是政府依法调控土地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随着赤壁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亟须通过规范化管理提升土地储备效率,保障重点项目和公共利益用地需求。国家及省级层面也对土地储备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我市制定本《办法》,旨在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操作流程、强化风险防控。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四十条,涵盖土地储备全流程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
适用范围:明确本办法适用于赤壁市行政区域内(含高新区)的土地储备活动,并对高新区范围作出具体界定。
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资规局)负责归口管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唯一法定实施机构,承担计划编制、地块管护、前期开发等具体工作;财政、发改、住建等部门按职责协同配合。
(二)土地储备计划
计划编制:实行“三年滚动计划+年度计划”双轨制,结合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等需求科学确定储备规模。
动态调整:因政策变化或市场调控需要,可按程序调整年度计划。
(三)土地收购储备
储备范围:包括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征收的集体土地、优先购买权取得土地等五类情形。
入库标准:要求产权清晰、补偿到位,严禁污染、权属不清土地入库。
补偿机制:分类明确收购、征收、优先购买等情形的补偿标准,实行分级审批。
(四)前期开发与管护
开发要求:储备土地需完成“三通一平”及污染治理等前期工作。
临时利用:允许短期用于停车场、绿地等公益用途,但需签订协议并限期恢复。
管护责任:由乡镇(街道)或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日常管护,防止非法占用或破坏。
(五)资金管理
资金来源:包括土地出让收入、专项债券、社会资本等,实行专户管理。
使用范围:明确可用于征地补偿、前期开发、债券还本付息等五类支出。
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依据。
(六)监督与责任
信息化监管:通过全民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动态监控储备土地。
部门联动:自然资源、财政、审计等部门协同监督资金使用及业务合规性。
法律责任:对阻碍土地储备工作的行为及工作人员渎职行为明确处罚措施。
三、主要亮点
强化统筹管理:首次明确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全市唯一实施主体,避免多头管理。
突出风险防控:严把土地入库关,要求完成污染治理、权属注销等前置程序。
创新临时利用:鼓励储备土地短期用于公益项目,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规范资金使用:专项债券“借、用、还”全流程闭环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四、政策咨询渠道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赤壁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0715-5359806
地址:赤壁市瑞通大道198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