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词搜索:

常见问题

驾驶证考试预约中各科目考试次数如何规定?

来源:湖北政务服务网 发布时间:2022-12-07 打印文章

答: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需到车管所重新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

附件:
分享到:
./t20230524_3092516_app.shtml
./t20230524_3092516_xxgk.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