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索引号 : 011346509/2025-1480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
名       称: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决策部署,守护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检查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及确定规则
截至2025年3月,赤壁市辖区内共有企业定点医疗机构53家,定点零售药店143家。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高效、规范的要求。按照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综合评价标准中规定的抽检原则,结合前期自查自纠工作情况,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检查,对抽取的民营二级医疗机构和民营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行政检查每年不超过1次,避免重复检查。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计划
2025年4月至12月期间,采取市医疗保障局带队检查和经办机构日常稽核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日常稽核、自检自查、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具体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以实际检查方案为准。
三、检查内容
《咸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咸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履行情况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及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实情况等。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咸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5年)》《咸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年)》《赤壁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
五、工作要求
(一)严守工作纪律。检查组人员应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服从工作安排,遵守检查纪律,按要求开展数据分析、检查方式、核查项目、访谈人员等与检查工作相关联的核查事项的准备工作,在实施检查中做到有的放矢。
(二)严守保密纪律。检查组成员应签订保密协议书,相关数据不得私自留存,造成泄漏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不得向外界透露检查的工作情况。
(三)严守廉洁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省、市相关规定,工作期间不得接受任何宴请、不得收受任何物品,在检查过程中出现打招呼等情况需进行记录并上报。
(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涉企行政检查必须在计划时间段内开展,检查结果依法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