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词搜索:

关于对《加强陆水湖风景区内农民建房管理的建议》38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11346509/2018-1548072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发布机构: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对《加强陆水湖风景区内农民建房管理的建议》3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沈卫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陆水湖风景区内农民建房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5年陆水湖风名胜区总体规划获国务院审批后,一直在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申报准备工作。总体规划只是在一定时期内发展的计划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是规划工作的第一阶段。陆水湖风景区沿线建房应编制出统一的详细规划,对农民建房提供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控标准,严格按规划要求修建房屋。2016年9月各乡镇、办事处设立了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专门管理各乡镇环境卫生、规划建房工作。2017年9月咸宁市政府发布了《咸宁市城乡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和《咸宁市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规划设计导则》两份文件,对个人建房的审批要求、建筑风格等作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做到有章可循。为推进鄂南民居特色风貌的有序发展,规范村镇个人住宅建设,弘扬地域建筑文化,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咸宁市编撰了《鄂南民居设计图集》,并在咸宁市各县(市)区大力推广。目前市住建局规建办积极配合市政府加强沿线建房管理工作,做好违建的控违、拆违工作,与陆水湖风景区管委会执法大队联合巡查十多次,制止违法建设行为七起,拆除违规建设三百多平方米。同时加强宣传力度,确保建房正规有序进行,让广大老百姓形成爱护环境卫生的优良习性,建章立制,干群齐心合力创造清洁、卫生的美好环境,让陆水湖风景不仅发展旅游、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也要减少污染源。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住建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2018年9月10日

 

附件:
分享到:
./t20181214_1548072_app.shtml
./t20181214_1548072_xxgk.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