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加大支持农业规模经营户发展的建议》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11346509/2018-154797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发布机构: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对《加大支持农业规模经营户发展的建议》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李四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农业规模经营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您提出的促进规模经营户发展的几点建议很好。落实三权分置改革,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是我局的重点改革事项。我局按照上级要求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积极稳妥推进“三权分置”改革工作。
一、关于“培养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积极创建示范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我局积极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通过开展申报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的活动,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内部管理规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目前我市成功创建国家级示范社3家、省级示范社6家,咸宁市示范社23家,赤壁市示范社9家。咸宁市级家庭农场6家,省级家庭农场3家。对获得示范社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农民合作社发展基金中安排资金予以奖补。2017年评选赤壁市级示范社9家,每家奖补3万元,评选省级家庭农场1家,奖补3万元,评选咸宁市级家庭农场6家,每家奖补2万元。
(二)积极宣传引导。一是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我局与赤壁电视台签订合作协议,制作拍摄合作社专题片,在电视台开设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题栏目,对优秀合作社进行宣传报道;二是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到曙光水稻种植、陈家咀蔬菜种植等合作社开展培训,培训人员1200多人,发放宣传资料3万多份;三是积极组织合作社参加展会。利用在我市召开的中国有机农产品展销会暨中国青(米)砖茶交易会,组织本市合作社、家庭农场参加展销会。
(三)建立农产品追溯源系统。为推广我市优质农产品,提高消费者对规模经营户品牌的认同,领农联合社建立了农产品追溯源系统,通过扫码就可以让老百姓直观了解农产品从生产到收获的过程,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心、用得放心。目前已带动30多家合作社加入,约3000多个农户从事农产品订单生产,刁子鱼、纯正菜籽油、鱼糕等本土特色产品网上销售额已达到了570万元,
二、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土地流转”
(一)加强制度管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一直是我市农村工作的重点,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2007年我市出台了《赤壁市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2014年我市成立了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并建立了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网站,为供需双方搭建交易平台。2016年我市下发了<赤办发[2016]22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关于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这些制度的出台进一步规范引导了农村土地(指农村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的耕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优化了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二)建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我市在市、镇、村三级都设有土地流转服务窗口,形成了市、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通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流转双方提供业务洽谈、合同鉴证、纠纷调解、档案管理服务。
(三)积极指导流转双方签订正规流转合同。一是积极指导流转大户签订省经管局统一印制的正式合同。凡在我局备案的流转合同必须是正式的流转合同;二是提供合同鉴证服务。对签订正式的土地流转合同提供鉴证服务,确保合同的有效性;三是利用“助农贷”,要求贷款方提供正式流转合同。
(四)聘请律师为土地流转提供法律支持。我局聘请了一名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政策解答,参与土地流转纠纷调解,为土地流转提供法律支持,加强了流转合同对流转双方的约束力,切实维护流转双方合法利益。
三、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目前,我市合作社达575家,家庭农场55家,它们正在成为引领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为支持我市粮食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赤壁市财政局、赤壁市农业局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赤壁市支持新型粮食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赤财发〔2016〕27号]文,对种粮经营主体进行贷款贴息扶持。2017年对签订了规范流转合同、种粮面积1000亩以上的合作社、种粮面积1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给予适度规模经营奖补资金31万元。建立土地股份项目库,对土地股份合作社给予支持,目前我市已对顺昌中药材拨付土地股份奖补资金10万元。
(二)拟出台《赤壁市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管理办法》。为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进一步保护土地流转承租大户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市适度规模经营,我局拟订了《赤壁市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初稿,拟为流转土地的承租大户颁发《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切实维护流转大户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吃下定心丸,放心流转土地。目前文稿已递交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下步将请市政府予以审议。
(三)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一是继续开展“助农贷”信贷业务,为减轻新型经营主体的融资压力,我局与邮储银行积极进行沟通,要求适当降低利息;二是拟引进省农担公司,开展“楚农贷”信贷担保业务,实行经营权抵押贷款。目前相关管理办法、合作协议已草拟完成,正在征求各单位意见,下步将递交市政府审议。
四、关于“强化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训力度。一是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二是经管局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培训,分产业有针对性的培训;三是组织农业、水产、畜牧等专业技术人员到合作社、家庭农场及时进行技术指导,增强他们的市场竞争力。
(二)强化基础设施。一是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建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建仓储烘干、晾晒场、保鲜库、农机库棚等农业设施;二是鼓励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投资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让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五、关于“高度重视规模经营户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
(一)鼓励合作社、家庭农场带动贫困户发展。合作社、家庭农场通过自身优势产业带动贫困户勤劳致富,在精准扶贫中起着积极推动作用。据统计,全市26个贫困村共有72家专业合作社。吸纳贫困户就业的专业合作社有138家,带动贫困人数893人,人均增收0.3万元。今年,我局拟研究对吸收贫困户发展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给予一定奖励。
(二)继续加强“扶贫贷”管理。我市于2016年4月份启动了“扶贫贷”,市政府累计共拨付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对贫困户创业和吸纳贫困户就业的合作社,给予贷款贴息补贴,我市累计共对2个合作社给予贴息5.63万元。今年将继续加强“扶贫贷”管理,落实扶贫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合作社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