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二)
索引号 : 011346509/2025-0229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工商 发布机构: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二)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1 | XBJ24421281487259693 | J2024310783 | 华夫脆饼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 赤壁市昊昊生活超市 | 2024-05-18 | 日照美隆食品有限公司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1箱,共计4公斤,货值56元,已销售4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未完全召回原因:售出后已被食用,无法召回。 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其他。 原因详情:当事人没有检测手段,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学习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培养;2、做到销售购进的食品向供货商索要许可证及合格证明和进货单据并保留,做到可索源,保证进货食品和各项标准符合要求;3、做到无资质和无进货单据发票的供货商不采购,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4.行政处罚:当事人采购食品时,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食品出厂批次检验合格证明,未保存进货凭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销售的华夫脆饼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陆元;3.罚款贰仟元。 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2 | XBJ24421281487133747 | 202403729 | 华硕咸麻花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 赤壁市百年优鲜商贸有限公司 | 2024-06-01 | 崇阳县华素食品有限公司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40袋,共计10公斤,货值240元;已销售34袋,共计8.5公斤;库存6袋,共计1.5公斤,封存6袋,召回0袋,下架6袋。 未完全召回原因:售出的麻花因时间久远,且已被购买者食用,无法召回。 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其他。 原因详情:当事人采购时未按规定查验食品出厂的检验合格证明。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组织加强店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供货者经营资质和合格证明文件的查验关;2、向相关供货商转送食品检验报告,查明相关原因,弄清问题的源头,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4.行政处罚:当事人在采购食品时,未按规定查验食品批次质量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销售油脂酸败的华硕咸麻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华硕咸麻花”6袋;3.没收违法所得贰佰零肆元;4.罚款伍仟元。 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购进日期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3 | XBJ24421281487260035 | J2024311244 | 生牛肉 | 挥发性盐基氮 | 赤壁市汪记牛肉食品店 | 2024-08-15 | /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356.75公斤,共计356.75公斤,货值0元,已销售0公斤,库存356.75公斤,封存356.75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未完全召回原因:贮存变质的生牛肉并未销售,已依法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无需召回。 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储运不当。 原因详情: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把没有销售的生牛肉都堆放在冷冻冷藏柜中,时间长久后造成积压量增多,加速了贮存生牛肉的变质。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按整改要求,将贮存的变质生牛肉全部进行了清理,并拆除相关的冷冻冷藏设施。 4.行政处罚:当事人对贮存生牛肉的冷藏冷冻柜,不做定期检查,不及时清理腐败变质生牛肉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对变质生牛肉进行无公害处理,并作出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消毒日期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4 | DBJ24421200656330218ZX | SCLJ02202416201 | 不锈钢餐盘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 赤壁市南鄂高级中学 | 2024-10-11 | /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不锈钢餐盘1500个,共计0公斤,货值0元,已使用1500个,库存0个,封存0个,召回0个,下架0个。 未完全召回原因:不锈钢餐盘属复用餐用具,抽样当天清洗消毒的已全部取用,没有剩余。 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人为操作不当。 原因详情:清洗餐具时加入了过多的洗涤剂,导致餐具在消毒后有残留。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清洗消毒间的员工今后在清洗餐具的第一个环节减少洗涤剂的量,适当增加食用碱的量,做到消毒后的餐具合格;2.在食堂清洗消毒间增加一个浸泡水槽,用于第三个环节(清水浸泡)后的再次清水浸泡(第四个环节),确保餐具在清洗完成后无洗涤剂残留。 4.行政处罚:当事人学校食堂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