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五)
索引号 : 011346509/2023-0593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五)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1 | SC22420000003337925 | 2022CJ07450 | 长豆角 | 甲基异柳磷,mg/kg 三唑磷,mg/kg | 赤壁市联学果蔬店 | 2022-10-26 | /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5公斤,共计5公斤,货值80元。已销售5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未完全召回原因:产品已销售食用。 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其他。 原因详情: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食品安全意识;2、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工作;3、保留采购凭证,建立完整的进货记录台账。 4.行政处罚: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未按规定执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捌拾元;3、罚款叁仟元。 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2 | SC22420000003337861 | 2022CJ07417 | 生姜 | 噻虫胺,mg/kg | 赤壁市祝思雄蔬菜店 | 2022-10-25 | /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5公斤,共计5公斤,货值50元。已销售5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未完全召回原因:产品已销售食用。 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其他。 原因详情: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张贴召回通告,通知召回售出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2、加强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进货查验关,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4.行政处罚: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伍拾元;3、罚款叁仟元。 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3 | SC22420000003337959 | 2022CJ07451 | 大姜 | 噻虫胺,mg/kg | 赤壁市周菲百货商行 | 2022-10-26 | /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5公斤,共计5公斤,货值70元。已销售5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未完全召回原因:产品已销售食用。 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其他。 原因详情: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张贴召回公告,通知召回售出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2、加强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把好源头关,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4.行政处罚: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因当事人受疫情影响,经营不善,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已于2022年12月6日办理了市场主体的注销登记,主体资格终止,且无权利义务承受人,致使案件调查无法继续进行,该案已终止调查并予以销案。 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4 | SC22420000003337856 | 2022CJ07412 | 姜 | 噻虫胺,mg/kg | 赤壁市王良文农副产品店 | 2022-10-25 | /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姜、白长豆角各5公斤,共计10公斤,货值130元。已销售10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未完全召回原因:产品已销售食用。 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其他。 原因详情: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张贴召回通告,通知召回已售出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2、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查验供货者经营资质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把好源头关。 4.行政处罚: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壹佰叁拾元;3、罚款叁仟元。 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5 | SC22420000003337855 | 2022CJ07411 | 白长豆角 | 三唑磷,mg/kg | 2022-1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