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三)
索引号 : 011346509/2021-0815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三)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1 | NCP20421281484300061 | ACWH01-2010W2T12923 | 黄豆芽 | 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 ,mg/kg | 赤壁市官塘百联购物广场 | 2020-10-27 | /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5公斤,货值40元。已销售5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未完全召回原因:产品已销售使用。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其他。 原因详情:进货时不知道采购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教育,落实了具体的责任人,制定了安全进货查验制度。 4.行政处罚: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柒元伍角整(¥7.5元);2、罚款柒仟元整(¥7000元)。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2 | XC20421281487100318 | 20202567 | 蒜头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g/kg | 赤壁市铁波便民商店 | 2020-10-26 | /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2.5公斤,货值20元。已销售2.5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未完全召回原因:因蒜头是散装食品,消费者购买后会立即食用,无法召回。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人为添加。 原因详情:增强食品口感。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加强食品安全学习;2、对所有食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并存档;3、严格销售登记制度。 4.行政处罚: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陆拾元整(¥60元);2、罚款伍万元整(¥50000元)。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3 | XC20421281487100316 | 20202565 | 洋姜(酱腌菜) | 苯甲酸、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赤壁市铁波便民商店 | 2020-10-25 | /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2.5公斤,货值20元。已销售2.5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未完全召回原因:因洋姜是散装食品,消费者购买后会立即食用,无法召回。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人为添加。 原因详情:为延长食品保质期。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加强食品安全学习;2、对所有食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并存档;3、严格销售登记制度。 4.行政处罚: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陆拾元整(¥60元);2、罚款伍万元整(¥50000元)。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4 | XC20421281487100317 | 20202566 | 萝卜丝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g/kg | 赤壁市铁波便民商店 | 2020-10-25 | /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2.5公斤,货值20元。已销售2.5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未完全召回原因:因萝卜丝是散装食品,消费者购买后会立即食用,无法召回。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人为添加。 原因详情:增强食品口感。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加强食品安全学习;2、对所有食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并存档;3、严格销售登记制度。 4.行政处罚: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陆拾元整(¥60元);2、罚款伍万元整(¥50000元)。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5 | XC20421281487100323 | 20202572 | 白洋姜 |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mg/kg | 赤壁市群辉便民商店 | 2020-08-06 | 湖北谭坛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5公斤,货值60元。已销售1.5公斤,库存3.5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未完全召回原因:因白洋姜是散装食品,消费者购买后会立即食用,无法召回。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人为添加。 原因详情:为延长产品保质期。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加强食品安全学习;2、对所有食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并存档;3、严格销售登记制度。 4.行政处罚: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壹拾捌元整(¥18元);2、罚款伍万元整(¥50000元)。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