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二)
索引号 : 011346509/2021-0706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二)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1 | XC20421281487100294 | 20202543 | 桂花糕 | 菌落总数,CFU/g | 周先文 | 2020-09-20 | 桂林谷磨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30盒,共计5.64公斤,货值750元。已销售30盒,库存0盒,封存0盒,召回0盒,下架0盒。 未完全召回原因:因消费者都是现场食用,已无法召回。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其他。 原因详情:检验把关不严。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加强食品安全学习;2.对所有食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并存档;3.严格销售登记制度。 4.行政处罚:当事人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能提供生产商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报告和进货单据,已经充分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提供进货来源,且销售量较小,社会影响不大,积极配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2 | XC20421281487100297 | 20202546 | 樱花味糕(樱花味) | 过氧化值,g/100g | 赤壁市忠忠副食商店 | 2020-09-24 | 咸宁市温泉香桂园食品厂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20盒,共计4公斤,货值280元。已销售20盒,库存0盒,封存0盒,召回0盒,下架0盒。 未完全召回原因:因消费者都是现场食用,已无法召回。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其他。 原因详情:企业把关不严。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加强食品安全学习;2.对所有食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并存档;3.严格销售登记制度。 4.行政处罚:当事人经营油脂酸败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能提供生产商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报告和进货单据,已经充分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提供进货来源,且销售量较小,社会影响不大,积极配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3 | GC20420000486831072 | WH202010383 | 琪玛酥 | 酸价(以脂肪计),mg/g | 咸宁市赤壁盛百客投资有限公司 | 2020-09-21 | 武汉创亿园食品有限公司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43公斤,货值989元。已销售43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未完全召回原因:产品已销售食用。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其他。 原因详情:进货时不知道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购进食品时按规定索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出厂合格检验单,充分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证以后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4.行政处罚: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和油脂酸败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第(六)项之规定。但因当事人索取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上述商品的出厂合格检验单,充分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且事先并不知道采购的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在得知上述抽检商品不合格后,及时通知供货商进行了下架、退货等措施,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4 | GC20420000486831073 | WH202010384 | 芝麻馅饼糕点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g/kg | 咸宁市赤壁盛百客投资有限公司 | 2020-10-11 | 武汉顺麦食品有限公司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10公斤,货值396元。已销售4.5公斤,库存5.45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5.45公斤。 未完全召回原因:产品已销售食用。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其他。 原因详情:进货时不知道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购进食品时按规定索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出厂合格检验单,充分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证以后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4.行政处罚: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和油脂酸败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第(六)项之规定。但因当事人索取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上述商品的出厂合格检验单,充分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且事先并不知道采购的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在得知上述抽检商品不合格后,及时通知供货商进行了下架、退货等措施,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