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市外住院转诊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2-1333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无
名       称: 关于加强市外住院转诊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就医秩序,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现就加强市域外住院转诊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市域外转诊管理工作是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合理使用医疗资源和医保基金的重要举措。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具体落实。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设备设施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市,县(市)域内住院占比达到90%以上的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二、严格按规定的疾病病种办理转诊。市人民医院、市蒲纺医院、市中医医院作为市外住院转诊授权医院,按其服务能力分别负责相关疾病的市外住院转诊办理审核工作,其中:市蒲纺医院负责肿瘤、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结核病除外)等病种,市中医医院负责中医、康复等病种,市人民医院负责除肿瘤、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不含结核病)、中医、康复等病种之外所有疾病的转诊审核工作。市外转诊服务对象为赤壁市稳定居住的参保人员。
三、建立市域外转诊审批制度。市人民医院、市蒲纺医院、市中医医院分别成立转诊办公室,制定转诊制度、审批流程、上转和下转病种目录。凡转往市域外住院治疗的病人,先由经治(管床)医生提出申请、科室主任签字、报医院转诊办公室,再由转诊办公室组织相关医技人员会诊,通过会诊确需转市域外住院治疗的,由医院分管院长、院长分别签字后方可办理转诊手续。
四、建立市域外住院预留基金节超分担机制。将前三年市域外住院基金实际支付额的平均数(异地居住备案人员就医的除外)确定为市域外住院预留基金(不含大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资金),年终清算时市域外住院预留基金超支部分分别由市人民医院、市蒲纺医院、市中医医院承担,从以上三家医院市内住院总额指标中扣减;结余部分优先支付给市人民医院、市蒲纺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内住院总额指标合理超支部分。所有转市外就诊的病人必须经市人民医院、市蒲纺医院、市中医医院转诊同意(异地居住备案人员除外),否则,只能按照未办理转诊手续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五、严格掌握市域外住院补办转诊手续的标准。除在市域外突发危、急、重症并在市域外医院住院治疗的,病人或者家属在入院3日内持市域外医院《住院证》到市人民医院补办转诊手续外,其他一律不补办转诊住院手续。
六、加强转诊电子备案管理。医保经办机构在收到授权转诊医院审核上传的转诊人员名单信息后,及时办理转诊电子备案手续,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不得办理转诊电子备案和纸质备案手续。授权转诊医院应保留《市外住院转诊审核表》、《市外转诊通知单》等转诊资料,并建立档案备查。
七、优化转诊服务。市人民医院、市蒲纺医院、市中医医院要建立市域外住院转诊审核和转诊备案工作会商会诊制度,做到病人和家属不动,转诊信息、医生和管理人员流动。市人民医院、市蒲纺医院、市中医医院要明确由一名院分管领导和转诊办公室根据负责的转诊病种,及时对需转诊的病人在医院之间进行沟通、协调、联系,办理转诊手续,方便病人就医,并进行登记。
八、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市人民医院、市蒲纺医院、市中医医院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市域外转诊治疗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起责任,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强建设,提升医疗技术水平,满足群众就医需求。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严格掌握转诊指征,若违反相关规定对确需转诊而不予办理转诊手续,或者不需要转诊而办理转诊手续的,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分级诊疗政策等规定追究授权转诊医院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医保部门按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将转诊管理考核情况,与医保基金年终结算挂钩。市卫健局将市外转诊管理工作纳入对各授权转诊医院综合目标考核、院长任期目标考核内容,并定期不定期对市域外转诊管理工作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执行好的医院予以奖励,对执行差的医院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附件:市外住院转诊流程图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