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要点
索引号 : 011346509/2021-1314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减灾救济 发布机构: 赤壁市民政局
名       称: 2021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1.保持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稳定。按照“兜准底、兜住底、兜牢底、兜好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重点人员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将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户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口,依规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范围,在乡村振兴战略框架下接续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2.推动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等各类困难群众认定标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发展。量化调整救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和价格临时补贴。全面落实委托照料协议管理,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压实照料服务人员的照料服务责任,切实提高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增强部门联动,开展“救急难”工作,增强临时救助时效性,收集“一事一议”典型案例。加大服务型救助力度,解决个性化救助需求问题。发挥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作用,畅通急难社会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渠道,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救急难”工作机制。切实做好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对基本生活困难的长江流域等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渔民,凡符合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范围。
3.大力推动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建立完善低保进出双预警机制,全面落实《咸宁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咸宁市困难居民家庭收入综合量化评估办法》,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度。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不断满足个性化差异化救助需求,探索实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货币+服务”的照料服务方式。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事项“一网通办”。加快推进农村福利院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理顺“政府领导、民政主管、乡镇配合”的管理体制,实行乡镇农村福利院市级直管。
4.扎实做好残疾人福利工作。按月发放残疾人“两补”资金,应发尽发,做到按时发放。及时做好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审核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