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2025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方案
索引号 : 011346509/2025-2527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赤壁市教育局
名       称: 赤壁市2025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5〕4号)精神,持续巩固我市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满足家长合理需求,营造健康清朗的假期环境,根据咸宁市“双减”办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校外教育培训治理行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25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治理行动,健全落实协调联动、安全保障、媒体监督、社会协同等四个机制;夯实部门分类管理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学校主体管理责任、社区网格协同管理责任等主体责任;营造严查违规培训行为的高压态势,严防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整顿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实现“证照不全”机构清零;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严防培训机构恶意涨价;持续推进全国校外培训监管平台应用,严防“卷款跑路”“退费难”等问题;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培训负担。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治理行动工作要综合运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网格化治理、群众监督举报、分级分片包保等方式方法,发挥社区网格员、下沉党员、物业等监督队伍作用,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员、重点网站的监督检查,重点聚焦八个方面的问题:
(一)违规学科类培训问题。主要包括:无证无照开展学科类培训、学科类机构规定时间外组织培训(线下时间不得晚于20:30和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不得组织培训)、已注销学科类机构继续运营、已转型学科类机构继续开展学科培训、非学科类等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夏令营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科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证照不全”机构清理问题。主要包括:营业执照和核准书(办学许可证)不全的机构,必须办齐并纳入监管平台管理,存在房屋、消防等不达标导致机构无法办理齐全证照的,一律关停处理。(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
(三)收费不规范问题。主要包括:不执行收费公示、采取虚构优惠欺诈、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含一次性收费超过5000元)、未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约定“一经缴费概不退款”等霸王条款、不按规定开具税务发票、借机恶意涨价。(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信局、市文旅局等)
(四)监管平台应用不到位问题。主要包括:机构未纳入监管平台管理、未开设监管账户并在平台开通支付、未在平台上架课程或在平台课程之外另售其他课程、以折扣优惠等形式通过监管平台之外的其他渠道缴费。(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科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五)违规营销广告问题。主要包括:在媒体、居民区和网络平台播发校外培训广告、对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有考试机构(考试命题人员、学校教师)参与、以相关科研单位(学术机构、专业人士、学生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信局、市文旅局等)
(六)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主要包括:没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制度、培训场所(设施、消防器材、人防、物防、技防)等存在安全隐患、机构员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应急演练未开展、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等设施)、营业期间未安排每2小时至少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落实国家规定人防、物防、技防及《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就像规定》等消防要求情况。(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教育局、市科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
(七)培训材料和从业人员问题。主要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材料)存在思想性等问题、教学人员不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专业能力证明)、从业人员存在从业禁止情形(有违规违法犯罪记录等)、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职(个人违规办班)。(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科信局、市公安局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系统设计、作出专门部署。各有关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作出系统部署,周密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措施,做好业务培训,细化分工和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要落实分类管理的责任,组织对本部门管理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暗访督查;各学校要做好本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再部署、再要求,提醒在职教师不得在培训机构兼职或个人违规办班,并签订书面承诺函。切实形成校外培训监管的高压态势。
(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部门合力。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校外培训自查督查工工作,加大治理力度。市“双减”办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多部门协作联动。督查形式要采取“四不两直”“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方式开展集中行动。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市“双减”办将在7月下旬至8月上旬组织开展治理行动。要完善部门间线索交办、转办机制,综合运用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借助相应执法主体力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和在职教师违规违法问题的核查、处罚力度。
(三)加强追责问责,落实责任追究。市教育工委将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履职不力、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及个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肃问责,从严追责。对问题严重,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市“双减”办将约谈单位主要领导。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成员单位要持续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引导家长理性、审慎选择校外培训,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要公布并宣传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和全省校外培训违规问题“随手拍”平台,引导全社会参与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核实处理,及时将问题或矛盾化解在基层。
(五)严守纪律规矩,筑牢底线意识。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治理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增加基层负担,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加强台账管理,确保工作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方案。治理行动结束后,各部门要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报送。市“双减”办将汇总后向咸宁市“双减”办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工作总结和附表于8月10日前以邮件方式报至工作邮箱1849186229hl@sina.com(盖章扫描PDF文件,附WORD版)。
联系电话:5224029
赤壁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