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耐思科技光电产品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索引号 : 011346509/2022-3751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
名       称: 湖北耐思科技光电产品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2022年7月5日,湖北耐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组织湖北绿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验收组对“湖北耐思科技光电产品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现场检查。
验收组现场查看了生产区、生活区及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验收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汇报,查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和评议,形成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项目选址位于赤壁市高新技术产业园中伙园区光谷横一路与光谷纵三路交叉处,实际总投资为25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2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1%,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为1栋生产车间(含成品仓库)、1栋综合楼及配套设施,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光学镜片1000万片,变倍显微系统、镜头、投影整机、光机装配件100万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湖北耐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5月委托成都盛蓝达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湖北耐思科技光电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7月7日取得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关于湖北耐思科技光电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赤环函[2020]43号)。
(三)验收范围
该项目的验收范围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有机废气排气筒高度及危废暂存间规模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形。
三、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同经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后的地面清洗废水、办公生活废水混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赤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营运期大气的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食堂油烟。
有机废气:在磨边、光检、涂墨及烘干处设集气罩,经收集后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职工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综合楼楼顶排放。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设备均置于室内,同时对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在厂内设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玻璃屑、废棉签、不合格品及废弃包装物)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磨边含油玻璃屑、废油墨桶/废油桶、废矿物油、废活性炭)设危废暂存间(位于厂房西侧),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妥善处置。本项目各类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基本可实现零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处pH排放浓度在6.85~6.91(无量纲)之间,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在240~263mg/L之间,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在85.3~100.3mg/L之间,氨氮排放浓度在14.5~15.2mg/L之间,悬浮物排放浓度在82~88mg/L之间,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在1.04~1.10mg/L之间,石油类排放浓度在0.11~0.15mg/L之间,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在4.75~5.40mg/L之间,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pH6~9(无量纲)、化学需氧量≤35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50mg/L、氨氮≤25mg/L、悬浮物≤180mg/L、动植物油≤100mg/L、石油类≤2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20mg/L)。
(二)废气
①验收监测期间,DA001排气筒中甲苯的出口浓度在0.064mg/m3~0.710mg/m3之间,出口速率在4.2×10-6kg/h~4.6×10-5kg/h之间;非甲烷总烃的出口浓度在3.54mg/m3~6.76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2.3×10-4kg/h~4.7×10-4kg/h之间,可满足《湖北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表1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标准限值。(排气筒高度15m;甲苯排放浓度≤15mg/m3、排放速率≤0.5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1kg/h)。
②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排气筒出口主要污染因子饮食业油烟的排放浓度在0.310~0.770mg/m3之间,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最高排放浓度≤2.0mg/m3)。
③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3个点位的无组织甲苯浓度在0.0202~0.157mg/m3之间,非甲烷总烃浓度在0.31~0.93mg/m3之间,可满足《湖北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周界浓度:甲苯≤0.6mg/m3、非甲烷总烃≤2.0mg/m3)。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1~▲4昼间噪声在49(A)~52dB(A)之间,夜间噪声40dB(A)~48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敏感点昼间噪声在56(A)~56dB(A)之间,夜间噪声42dB(A)~44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五、要求与建议
1、进一步核实设备清单、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原辅材料,补充切削液、芯取油、油墨等的成分和理化性质等调查内容;
2、核实固体废物产生类别及产生量,规范建设一般固废和危废暂存场所,补充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处置协议等资料;
3、补充验收期间生产工况情况说明;
4、完善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一览表、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调查报告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耐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赤壁市高新技术产业园中伙园区光谷横一路与光谷纵三路交叉处
联系人:魏总
联系电话:0715-5600060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