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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赤壁市蛟龙桥港防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46509/2022-27720 文       号 : 咸环赤审字〔2022〕41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

名       称: 关于赤壁市蛟龙桥港防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赤壁市蛟龙桥港防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蛟龙桥港(夏龙桥港、三眼桥港)位于生态新城,夏龙桥港、三眼桥港流经赤壁光谷产业园至赤马港河。本工程治理范围为夏龙桥港(沿光谷纵一路-赤马港)、三眼桥港上游分支长山支流(沿光谷纵四路-赤壁大道)、三眼桥港上游分支狮子垴支流(沿光谷纵五路-赤壁大道)、三眼桥港(沿光谷纵四路,赤壁大道-赤马港),全长约5.55km。总投资5929.51万元。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箱涵(1孔262m、2孔990m)、新建明渠(750m)、清淤清障1.922km、河道拓宽(1595m)、新建防洪墙(1595m)、岸坡整治(3338m)、拆除阻水建筑一座。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赤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专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主要内容、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须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涉水工程应安排在枯水期进行,严格控制开挖和清淤施工作业面,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和鱼类;施工期末应对工程影响区相应的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做好植被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防治措施。施工期土方开挖施工尽量避开干燥多风天气,采取必要的洒水防尘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多尘物料在运输过程中进行加湿或用帆布覆盖或密封,物料堆积是应尽量避免露天堆放,防止被风吹散;施工车辆应应定时维护和保养,及时清洗;应强化清淤作业管理,减少清淤过程臭气的产生。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搅拌桩清洗和混凝土养护产生的碱性废水经中和池和沉淀池处理达标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设备的清洗和保养产生的含油废水经含油废水处理池处理达标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严禁向周边水体排放污水。

(四)强化噪声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减少运行噪声,施工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点或城镇地段时,应减缓车速,控制车流量,禁止鸣放高音喇叭,并设置限速牌,以减轻交通噪声的干扰。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设计要求将弃渣和少量底泥运往指定中伙铺镇南山村弃土场进行回填指定的堆放场地,禁止随意堆弃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机械维修废弃物中含油零部件集中收集,综合利用,机油及机油桶应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中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三、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备。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建设内容、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由赤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202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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