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壁市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46509/2022-27719 文       号 : 咸环赤审字〔2022〕40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
名       称: 关于赤壁市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你单位报送的《赤壁市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报告表》和专家函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赤壁市主城区,总投资1500万元,对赤壁市主城区15个生活垃圾中转站进行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外立面改造,并将其离居民较近的中转站调整为分类垃圾收集点,同时关闭部分垃圾中转站。项目共包含1个新建垃圾中转站、6个改建中转站、6个改建收集点、2个中转站取消点以及4个未改变中转站,改建项目完成后,共设置11个垃圾中转站、6个垃圾收集点,每个中转站规模为50t/d,共达到550t/d的生活垃圾中转规模。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CJJ117-2009)、《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专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建设方案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及设计规范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现有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2、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排水系统,切实做好项目废水的收集和处理。
项目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经吸粪车运输至赤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限值后外排。
3、废气
项目废气包括卸料产生的粉尘、垃圾暂存产生的氨和硫化氢等恶臭气体。
各中转站内在压缩箱上方设置喷雾除臭系统,减少无组织排放,可有效抑制扬尘与恶臭气体。垃圾收集点及时清运,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量。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制;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3-93)表1二级标准限值。
4、噪声
主要为压缩机及汽车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废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压缩垃圾。压缩垃圾转运至华新水泥(赤壁)有限公司做无害化处理,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密封运输,严禁垃圾车运输途中飘撒,造成二次污染。
6、土壤及地下水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加强土壤、地下水的污染防治。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及时处理跑、冒、滴、漏废水、废液,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赤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202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