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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赤壁港陆水河蒲圻港区旅游客运码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46509/2022-27716 文       号 : 咸环赤审字〔2022〕39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

名       称: 关于赤壁港陆水河蒲圻港区旅游客运码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赤壁陆水湖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赤壁港陆水河蒲圻港区旅游客运码头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现场踏勘和专家函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赤壁港陆水河蒲圻港区旅游客运码头位于赤壁港蒲圻港区旅游客运作业区,项目设置2座旅游客运码头。主码头位于陆水河右岸,上距离陆水大坝5.8km,后方紧邻三国美食城和河北大道;副码头位于陆水河右岸,上距陆水大坝1.5km,后方紧邻清泉公园和陆水湖大道。主码头和副码头均含3个旅游客运泊位,设计年客运量24万次。建设内容包含实体斜坡道、浮式靠船平台、钢跳板、护坡、地牛等部分。主、副码头均采用浮码头结构形式,主码头平台长80.36米、宽5米,副码头平台长80.36米、宽5米,游客集散平台1100平方米,高程为31.5米,登船平台长36.5米、宽3米。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赤壁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符合《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专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主要内容、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项目涉及占用陆水河岸线范围事项的,需取得岸线管理职能部门的许可意见。

二、你单位须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水下施工应选择枯水期进行,最大限度的避免水体扰动。禁止施工船舶在码头水域排放船舶生活污水及含油污水,由相关管理部门认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船有偿接收处理。施工期末应对临时占用的道路及场地采用植被恢复措施,植被恢复应采用本土植物种类,以免带来外来物种入侵的影响。

(二)落实大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尾气排放;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幕防尘,实行封闭式施工,并定期洒水降尘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加强对游船定期保养,保证其处于良好的运转工况,船舶燃料使用轻质柴油,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在岸边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抑尘,废水不外排。船舶含油废水经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严禁直接排入陆水河道。运营期船舶舱底油污水应申请海事部门和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接收船舶接收处理;生活废水全部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往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四)强化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在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栏,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汽车晚间若要运输尽量用灯光示警,禁鸣喇叭,以避免进出港道路附近居民夜间受交通噪声的干扰。运营期应加强对游艇的维护,减少因不良运行产生的噪声,禁止夜间鸣笛。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桩泥浆、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干化后的沉桩泥浆交由赤壁市渣土办公室统一调配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主要为生活垃圾以及船舶油污废水。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至垃圾桶中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船舶油污废水为危险废物,本项目不设置专门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产生的船舶含油废水储存在旅游客船船舱底部含油废水储存设施中,含油废水储存设施为封闭式容器,经收集后统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接收处置。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备。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建设内容、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赤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2022年8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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