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46509/2022-25112 文       号 : 咸环赤审字[2022]34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
名       称: 关于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赤壁市绿境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专家函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赤壁市蒲圻办事处斋公岭工业园区,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12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厂区内新建一条再生骨料混凝土成型生产线,并布置液压圆锥破碎机、皮带输送机、振动给料机等生产设备。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和赤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专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须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1、废水
本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道路抑尘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内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达到赤壁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赤壁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工艺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道路抑尘废水和初期雨水,依托厂区现有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再生骨料混凝土成型生产线废气、堆场扬尘、装卸扬尘、
运输扬尘、运输车辆尾气、皮带输送粉尘、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等。
再生骨料混凝土成型生产线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达标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堆场扬尘采用均设挡雨棚和三面挡墙,堆场路面硬化,并且定期清扫和洒水降尘;装卸扬尘、运输扬尘、运输车辆尾气、皮带输送粉尘采取洒水降尘;无组织废气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专用烟道”达标处理引至食堂顶排放,外排废气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等工作时产生的噪声。
项目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隔声罩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金属、废木料、废塑料、渣土泥渣、初期雨水沉淀池泥渣、沉淀池沉渣、压滤机滤饼、除尘器收灰等。
废金属经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废木料、废木料、废塑料、渣土泥渣、初期雨水沉淀池泥渣、沉淀池沉渣和压滤机滤饼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场处理;除尘器收灰经收集后混入厂区现有项目的墙体材料再生建筑砌块和生态步道砖生产线中作为原料使用。
危险废物为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落实联单制度,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5、总量控制
本项目建成后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995t/a。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赤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