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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索引号 : 011346509/2025-15363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名       称: 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编号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主体

检查对象范围

检查个数

检查频次

检查方式

备注

1

对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的检查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第五章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

1家

一年1次

现场检查

2

对生活垃圾经营性清处置企业的检查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第五章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需要,可以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企业派驻监督员。

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对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企业

1家

一年1次

现场检查

3

对共享单车企业的检查

《咸宁市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咸城管发〔2024〕10号)第五章第三十四条: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或暗访等方式,对我市城区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严格落实考核结果的运用。

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对共享单车企业

全年不少于企业总数的50%(共6家)

一年1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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