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索引号 : 011346509/2025-1536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名       称: 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编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主体 | 检查对象范围 | 检查个数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备注 |
1 | 对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的检查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第五章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 | 1家 | 一年1次 | 现场检查 | |
2 | 对生活垃圾经营性清处置企业的检查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第五章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需要,可以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企业派驻监督员。 | 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对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企业 | 1家 | 一年1次 | 现场检查 | |
3 | 对共享单车企业的检查 | 《咸宁市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咸城管发〔2024〕10号)第五章第三十四条: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或暗访等方式,对我市城区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严格落实考核结果的运用。 | 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对共享单车企业 | 全年不少于企业总数的50%(共6家) | 一年1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