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消防专项规划方案(2017—2030)批前公示
索引号 : 11346509/2017-127358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赤壁市城乡规划局
名       称: 赤壁市消防专项规划方案(2017—2030)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示说明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赤壁市消防专项规划方案(2017—2030)》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24日。公示期间,公民、单位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规划编制单位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公示单位:赤壁市消防大队
联系电话:0715-5352995
联系邮箱:36550126@qq.com
传真:0715-5369166
消防专项规划简介:
一、项目概况
赤壁市地处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位于鄂湘两省交界处,北接省会武汉,西南连湘北重镇岳阳,东与咸安区相邻,东南与崇阳县交界,东北与嘉鱼县连接,西北隔长江与洪湖市相望。下辖3个街道办事处、11个乡镇,国土面积1723平方公里。2017年以来,赤壁大队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开展消防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法,狠抓火灾隐患整改,大力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宣传教育,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1.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赤壁市中心城区和各乡镇镇区,规划范围内消防设施主要风险点应进行系统调查,综合部署消防安全,完成消防设施、管网、消防灾害应急等系统性规划。
1.2规划目标
以达到国家有关的消防规划建设标准和规范的主要要求为近期目标,逐步建立法制健全、宣传教育普及、基础设施完备、技术装备先进、体制合理、保障有力,适应赤壁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要求的城市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建立健全灾害事故救援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消防工作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抗御火灾和其它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进一步提高,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市域消防规划
2.1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的具体体现。为了突出重点、加强防范、合理布局,首先确定城市重点消防地区。确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 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点消防单位包括: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 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3)国家机关;
4)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5)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6)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7)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8)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9)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10)重要的科研单位;
11)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2.2消防安全布局原则
1)在城市总体布局中,必须将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设在城市边缘的独立安全地区,并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保持规定的防火安全距离。位于旧城区严重影响城市消防安全的工厂、仓库,必须纳入改造规划,采取限期迁移或改变生产使用性质等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2)在城市规划中应合理选择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瓶库、汽车加油站和煤气、天燃气调压站的位置,并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确保安全。合理选择输送甲、乙、丙类液体,可燃气体管道的位置,严禁在其干管上修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或堆放物资。管道和阀门井盖应当有标志。
3)装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车站、码头,必须布置在城市或港区的独立安全地段。
4)城区内新建的各种建筑,应当建造一级、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控制三级建筑,严格限制四级建筑。
5)原有耐火等级低,相互毗连的建筑密集区或大面积棚户区,应当纳入城市改造规划,积极采取防火分隔、提高耐火性能、开辟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等措施,改善消防条件。
6)贸易市场或营业摊点的设置,不得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影响消火栓的使用。
7)山林及山林风景区应严格火源管理,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举办大型活动,尽快解决山林消防水源。
8)加强社会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工作,把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校教学计划,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9)健全完善各级政府和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逐级负责的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和消防安全岗位负责制,提高城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3消防通道规划
消防通道是指在发生火灾时,保证消防车辆和消防队队员及时到达火灾现场,进行扑救以及疏散人员、物资的通道。本规划中所指消防通道是指可供消防车行驶,净宽度不小于4米,净空高度不低于4米的市政道路和小区、组团级道路等公共道路。
1)一级消防通道规划
城市一级消防车通道主要满足城市消防出警快速出动和远距离增援的需求,着重在于区域间快速便捷交通。由城市高速公路、快速路和连接各片区的城市主干道有机结合,从而构成城市道路主骨架路网结构,同时构成城市一级消防通道结构。设计行驶速度为40—60公里小时以上。
2)二级消防通道规划
城市二级消防车通道主要担负消防站点责任区内部及临近责任区的消防出警交通的任务,应满足城市消防出警的交通快速性和可达性。城市二级消防通道包括城市区域内部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
3)三级消防通道规划
城市三级消防车通道主要担负城市消防队伍接近火场,保证灭火操作场地和疏散火场人员物资的通道。其主要由小区内部、组团内部道路组成。规划小区、组团内部消防车通道间距不应大于160米,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5米,街区尽头应设消防车回车道或不小于15米*15米的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不小于18米*18米。
2.4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规划
消防通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计算机以及简易通信方法,以传送符号、信号、文字、图像、声音等形式表述消防信息的一种专用通信方式。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的技术构成可由通信指挥业务、信息支撑、基础通信网络等三部分组成,共13个子系统,其功能主要体现在消防的接警、调度、指挥、联络、分析、遥控等方面。
2.5消防站点规划
城市消防站是消防队员工作学习、训练和生活的场所,是存放消防技术设备的场所,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消防安全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城市消防灭火的关键所在。确定消防站的数量、规模、站址、级别是消防站规划的主要任务。
1)消防站规划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根据赤壁市城市性质、规模、布局、结构和发展方向,规划形成相适应的消防安全体系原则。
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采取以专业消防为主,企业消防协同作战的消防体系原则。
注重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有利于发挥消防站灭火、抢险救灾等多功能建设原则。根据新阶段要求,使消防队伍向多功能发展,使城市消防的救灾功能逐步增加紧急抢险功能。
加强本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赤壁市实际情况出发,把握全局,突出重点,解决主要问题。
在《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的指导下,结合相关专业规划,做到近期与远期规划相结合,统筹兼顾、分期实施原则。
2)消防站建设规模
城市消防站分为陆上消防站、水上消防站和航空消防站,陆上消防站分为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消防站三类。普通消防站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和小型普通消防站。消防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城市必须设立一级站。
城市建成区内设置一级站确有困难的区域,经论证可设二级站。
城市建成区内因土地资源紧缺设置二级站确有困难的下列地区,经论证可设小型站,但小型站的辖区至少应与一个一级站、二级站或特勤站辖区相邻:
商业密集区、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老城区、历史地段;
经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确有必要设置的区域。
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以及经济较为发达的县级城市应设特勤站和战勤保障站。
有任务需要的城市可设水上消防站、航空消防站等专业消防站。
3)消防站建设标准
消防站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和装备等部分构成,消防站的场地主要是指室外训练场、道路、绿地等,战勤保障站还包括自装卸模块堆放场。消防站的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和辅助用房。
消防站的装备由消防车辆(船艇、直升机)、灭火器材、灭火药剂、抢险救援器材、消防员防护装备、通信器材、训练器材、战勤保障器材,以及营具和公众消防宣传教育设施等组成。
水上消防站、航空消防站等专业消防站应有供消防船艇靠泊的岸线或供直升机起降的停机坪,其场地、码头、停机坪、房屋建筑等建设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装备的配备应满足所承担任务的需要。
消防站的建筑用房面积、装备配备数量及投资估算应与其配备的消防员数量相匹配。
消防站人员配置
一个班次同时执勤人数 | 一级普通消防站 | 二级普通消防站 | 小型普通消防站 | 特勤消防站 | 战勤保障消防站 |
30-45 | 15-25 | 15 | 45-60 | 40-55 |
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
消防站类别 | 普通站 | 特勤消防站、战勤保障消防站 | ||
一级普通消防站 | 二级普通消防站 | 小型普通消防站 | ||
车位数(个) | 6-8 | 3-5 | 2 | 9-12 |
注:小型站车库的车位数不含备用车位,其他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含1个备用车位。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车位数宜优先取上限值。
三、中心城区消防规划
3.1中心城区重点消防地区规划
重点消防地区的分级
1)一级重点保护地区
一级重点消防保护地区是指集中布局了大量既具备重大火灾的特征,同时是对于防火条件要求高的单位和设施区域。地处城市旧城区、火灾易发区和多发区,人流、车流集中,建筑密度大,安全疏散空间和消防通道拥挤,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体系难以形成和完善,消防扑救难度大的地区。
①新老城区人员密集区
②党政行政办公和等重要设施
③铁路客运站、货运站
④公路客运站
⑤油库、粮库等储运仓库
⑥各类变电站
⑦城区高层集中区
⑧生命线工程相关的设施
⑨高科技工业区
2)二级重点保护地区
二级重点消防保护地区是指地处城市规划发展区,建筑密度适中,安全疏散空间良好,消防通道有必要的保证,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体系易形成和完善,消防扑救难度相对较小的地区。
①大专院校科研区
②一般工业区
③一般消防地区
3.2中心城区消防通道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一、二、三级消防通道:
一级消防通道主要由赤壁大道、京珠高速、陆水湖大道、发展大道以及连接各乡镇的快速路组成。
二级消防通道主要由河北大道、建设大道、东洲大道、金鸡山路等城区主、次干道路网组成。
三级消防通道主要由城市支路及小区、厂区内部道路路网组成。
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进行治理,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对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车辆,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治。
3.3中心城区消火栓布局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43.7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约为33平方公里,按照消防规范中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大于150m,间距不大于120m等要求建设室外消火栓,建成区应建消火栓约1100个,远期规划消火栓1500个。
明确消火栓分类及范围,便于分类落实建设和维护责任,实现消火栓建设管理无盲区覆盖。
消火栓应成为市政道路、市政供水管线和有关建构筑物的重要附件,实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明确市政消火栓、单位消火栓、住宅区消火栓的建设主体。市政府是消火栓的建设管理主体,公安机关负责消火栓的监督工作,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单位消火栓和住宅区消火栓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者有关物业服务企业维护,市政消火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供水企业实施维护。
3.4中心城区防灾避险规划
根据赤壁市规划绿地、人口等情况,在中心城区主要形成“一带、两轴、四片、多点多廊”的防灾避险绿地结构布局。
“一带”:以陆水河滨水景观为主,包括沿河牛头山公园、大石桥游园、花果山游园等在内的避险绿地;
“两轴”:以赤壁大道和莼川-荆泉大道为主轴,将中心城区的防灾绿地联系起来;
“四片”:人民公园核心区——以人民公园和砂子岭公园为主,城西公园核心区——以城西公园为主,体育公园核心区——以体育公园为主,荆泉公园核心区——以荆泉公园为主;
“多点多廊”:以赤壁市人口、建筑密度合理分布的街头绿地为主要依托,选择安全的绿地形成紧急防灾避险绿地,并借以建成区内的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形成较为安全的、通达性良好的防灾避险通道。
3.5中心城区危险品运输路线规划
中心城区危险品运输路线一担负爆炸品、巨毒品和过境危险品绕城运输任务,主要由京珠高速、107外迁线、西环路、发展大道等绕城或外围公路组成。
中心城区危险品运输路线二担负危险性相对较低的油品、燃气等城市居民生产、生活的必需品运输,主要由赤壁大道、东洲大道、沿河大道、金鸡山路等城市主干道组成。
危险品运输还应从运输时间上严格限制,避开人流和交通流量集中的高峰时段,危险品运输时段规定为夜间(22:00-07:00)。
四、近期建设规划
4.1近期建设内容
近期建设主要针对中心城区建成区的消防站责任区面积大,消防力量薄弱等问题,逐步按规划增加消防站,消除消防盲点地区。完善新增消防站的装备配置,逐步更新现有消防器材装备,增加特种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提高消防队战斗水平。结合城市道路建设和旧城改造,加强城市消防通道建设,改善消防条件。重点解决城区的消防供水保障,逐步完善城区市政供水、天然水源、人工水源的消防供水体系。重点加强消防通信及指挥系统建设,提高消防通信指挥效率。
4.2近期消防站建设规划
赤壁市近期消防站、消防队建设主要针对中心城区建成区及各乡镇镇区的消防力量薄弱的问题进行统一规划,至2020年,城市建成区消防站应建数达到100%,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建数达到100%。
近期消防站建设
编号 | 消防站名称 | 消防站规模 | 人员配置 | 车辆配置 | 建设性质 | 建设时间 |
1 | 金鸡山消防站 | 一级普通消防站 | 30 | 5 | 改建 | 2018 |
2 | 赤壁镇消防队 | 政府专职消防队 | 12 | 2 | 扩建 | 2018 |
3 | 官塘驿镇消防队 | 政府专职消防队 | 12 | 2 | 扩建 | 2018 |
4 | 赵李桥镇消防队 | 政府专职消防队 | 12 | 2 | 扩建 | 2018 |
5 | 羊楼洞社区消防队 | 政府专职消防队 | 6 | 1 | 新建 | 2018 |
6 | 蒲纺消防站 | 一级普通消防站 | 30 | 5 | 改建 | 2019 |
7 | 车埠镇消防队 | 政府专职消防队 | 12 | 2 | 新建 | 2018 |
8 | 中伙镇消防队 | 政府专职消防队 | 6 | 1 | 新建 | 2019 |
9 | 新店镇消防队 | 政府专职消防队 | 6 | 1 | 新建 | 2019 |
10 | 神山镇消防队 | 政府专职消防队 | 6 | 1 | 新建 | 2019 |
11 | 陆水湖消防站 | 一级普通消防站 | 30 | 5 | 新建 | 2020 |
12 | 黄盖湖镇消防队 | 政府专职消防队 | 6 | 1 | 新建 | 2020 |
13 | 茶庵岭镇消防队 | 政府专职消防队 | 6 | 1 | 新建 | 2020 |
14 | 余家桥乡消防队 | 政府专职消防队 | 6 | 1 | 新建 | 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