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陆水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索引号 : 011346509/2023-1053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名       称: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陆水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陆水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即:陆水干流。
陆水干流流经咸宁市的河段,结合堤防和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半年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本次登记区域涉及咸宁市嘉鱼县、赤壁市、崇阳县、通城县共4个县(区、市)。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