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12批湖北省政府 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1-3938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赤壁市财政局
名       称: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12批湖北省政府 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财政局:
经省政府同意,结合你地债务限额和实际需求,核定转贷你 地2020年湖北省政府债券资金 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 万元,新增专项债券 万元。本次转贷的政府债券期限、 利率、起息时间、债券代码、发行费用、债券类型、入账科目等 信息详见附件。省财政厅将另行与你地签订转贷协议。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方向
你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弱项提 功能“十大工程”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聚焦公共卫生体系、 交通、水利、能源、城市、新基建、冷链物流和应急储备设 施、产业园区提升、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环境等领 域,根据省下达债券额度和规定的使用方向,结合本地实际 情况,统筹安排转贷资金。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 调整的支持力度,坚决杜绝债券资金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 令禁止的投资项目,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 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二'加强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一) 加强债券资金管理。请你地根据债券类型及时将债 券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一般债券资金纳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专 项债券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本次下达的一般债券资金纳入 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机制管理,其管理和使用按《关于下达 2020年特殊转移支付部分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的预通知》(鄂 财债发〔2020〕3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 预算规定的用途,管理和使用债券资金,特别是有明确使用方向 的,应按照已明确的项目安排使用。
(二) 规范债券资金支付。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 的相关规定办理债券资金支付,不得将债券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 实有资金账户。.
(三) 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转 贷额度和规定用途尽快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 审议批准。同时,及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 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四) 切实履行还款责任。你地要统筹安排本地区综合财 力,提前制定偿债计划,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如不能按时归还 债券本息,我厅将按照转贷协议相关条款计收罚息。
(五)按时缴纳债券发行费用。请你地于2020年8月21 日前将本批债券的发行费用(费用金额详见附件)缴付至省财政 厅,并通过政府债券发行兑付系统报送缴款信息。
附件1: 2020年第12批湖北省政府债券转贷表
附件2: 2020年第12批湖北省政府债券发行费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