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度部门预算
索引号 : 011346509/2025-0507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赤壁市民政局
名       称: 赤壁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人员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按照管辖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本市登记管理机关开展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落实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2、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工作;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市际和跨区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落实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两项补贴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福利政策和标准,并负责资金监管;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落实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牵头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经济状况信息查询与核对等相关工作。
3、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教育,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公益活动,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本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本市乡镇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报批;组织、协调和指导市内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负责本市地名管理和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4、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政务协调、新闻宣传、平安建设、依法治市、后勤保障等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中央、省级、咸宁市级、赤壁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民政统计管理;负责机关并指导局属二级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组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二级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局属二级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5、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6、与市委社会工作部有关职责分工。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要政府名义出面的,市民政局仍要协助做好工作。
机构设置
1、办公室
2、社会组织管理与慈善事业促进股(行政审批股)
3、社会事务与儿童福利和社会救助股
4、老龄工作与区划地名股
二、人员情况
赤壁市民政局汇总核定行政编制16人,工勤编制7人。其中现有在岗有编人数68人,离休0人,退休人员85人,其他人员85人。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集中整治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完善党领导民政工作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为示范,通过举办理论宣讲、读书交流等活动,增强理论武装实效。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建设全面过硬战斗堡垒。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2.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强新时代民政领域廉政文化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机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四风”、树新风。持续推进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强化民政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治,合力建设清廉民政系统。认真抓好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格监督执纪,以严的基调持续正风肃纪反腐。
(二)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1.发挥老龄工作协调机制。对照省老龄委2025年工作要点任务,做好老龄工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推动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建立老年人权益保障部门协同机制,广泛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普法宣传、老年人优待证办理、老年志愿服务活动等,着力构建养老孝老敬老良好社会环境。培育发展多个、成功创建至少1个全国或全省老年友好型社区。结合《关于推进赤壁市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讨论稿)》,助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相协同的银发经济发展。
2.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以“1+2+2+17+220+330”的年度规划,2025年启动赤壁市区域性医养老年中心1个院区的开工建设,提升养老机构床位占比,推动中伙分院、车埠分院2个农村福利院升级改造为区域性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中心。落实湖北省养老服务民生项目和咸宁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在黄盖湖镇、车埠镇新建2个乡镇层面养老服务综合体,完成17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造(以“新建+合作工作”的方式,在中心城区和乡镇各新增3个“幸福食堂”助餐点,对1个城市社区和3个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改造提升,打造“物业+养老”和“家政+养老”点位各1个,新增5个农村幸福合作社),完成22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用好用足“两新”、公积金等政策,引导有需求的社会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持续开展“一家一护”家庭养老服务提能工程,以线下基础班+提升班的方式,完成至少330名的养老护理员培训。
(三)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
1.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政策落实措施,深化社会救助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社会救助业务从“线下跑”向“指尖办”转变,以“大数据+铁脚板”赋能社会救助精准化,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
2.构建多维救助模式。推进低保扩围增效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服务,对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根据不同需求,提供生活类、照护类、支持类等三个方面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做好流浪乞讨等临时人员救助。
3.提升社会救助水平。按照消费支出比例法量化调整2025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管理,推进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服务。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持续纠治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推进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继续在陆水湖街道、中伙铺镇开展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着力推动“两项政策”在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工作体系上衔接并轨,建立民政部门统一认定、各职能部门分类帮扶的工作机制,实现因需推送、分类实施救助帮扶,把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常态化帮扶,进一步筑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切实兜住兜准兜好民生保障网。
(四)提升社会福利工作水平
1.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服务。持续推进落实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完善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和适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免费学历教育项目。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区)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实体化、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运行管理,明确工作职责任务,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儿童福利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信息动态管理及关爱保护。全覆盖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监测,实施 “强心计划”试点项目。加强基层儿童福利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积极申请“童伴妈妈”、“爱佑新生—病患孤儿医疗救助服务探索”等项目。开展儿童收养普法宣传,规范收养档案管理。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
2.加强残疾人关爱和服务。推进“精康融合行动”,做好2025年度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项目工作,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到60%以上。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管理。
(五)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1.改进殡葬服务管理。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用地保障,推动公益性安葬设施乡镇中心村全覆盖。督促白鹭林陵园等加大安葬设施安全管理、维护和建设投入。推动惠民殡葬政策增项扩面,出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开展减项降费优服务工作。持续整治违规丧葬行为。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践行文明办丧、简办丧事。
2.优化婚姻登记管理。积极推进婚姻登记制度改革,做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持续深化婚俗改革,积极申报第三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持续推进婚姻登记家庭辅导服务,办好“离婚治理一件事”。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效能,持续开展“首席服务员”服务,解决群众的难点、堵点问题。
3.规范地名服务管理。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地名的命名、更名和使用。严格执行地名备案公告制度,提高备案公告质量。积极参与赤壁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乡村道路命名工作,总结赵李桥“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工作经验,全面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深入挖掘地名标识经济价值和地名文化资源,加强赤壁市地名文化传承保护力度。
(六)健全社会治理制度机制
1.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组织开展2025年赤壁咸安线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加强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管理,完成我市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档案移交工作,规范利用全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成果。
2.健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监管。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加强异地商会登记管理。落实章程核准和等级评估工作,力争2025年末本级3A以上社会组织占比达到10%,加强登记会商工作,持续实行社会组织登记告知及承诺制度。强化年度检查与结果运用,压实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常态化开展乱收费、评比表彰、节庆展会论坛等清理规范和非法社会组织打击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理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指导做好社会组织党建“三纳入”工作,配合做好“两企三新”党建部门工作。支持社会组织培育赋能。支持成立科技创新类、工商产业服务类社会组织,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结合本地农特产品培育助农扶贫类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动员有意愿、有能力的社会组织聚焦“一老一小一困”等特殊群体开展养老、育幼、助残等服务项目。持续推进“五个助力”行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品牌建设,履行公益责任。
3.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慈善法和《湖北省慈善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多方链接社会资源推动公益慈善更多惠及困难群众。支持村(社区)依托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建立社区公益基金建设,大力发展社区慈善。引导爱心企业和个人参与第二届湖北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营造浓厚慈善氛围。加强慈善组织监管,持续开展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行动,打造“阳光慈善”工程。做好慈善组织抽查审计、年报年检、指导慈善组织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等工作。
(七)筑牢民政事业发展根基
1.推进民政改革、法治和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进一步全面深化全市民政改革具体方案,深化民政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进市委、市政府和咸宁市民政局关于民政改革的安排部署落实落地。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民政领域标准研制和宣贯,大力支持和推进民政领域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技术支撑。
2.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以更高定位、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全市民政系统上下贯通开展好凝心铸魂行动、对标争先行动、强基提能行动、破除“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专项行动、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行动、“清廉民政”建设行动。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
3.加强民政项目资金管理。紧紧围绕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紧盯“十四五”规划结硬账和“十五五”规划目标,积极谋划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民生项目,建立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全面提升民政领域争取资金和项目工作水平。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绩效评价,加强对民政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
4.守牢安全发展防线。持续开展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全面排查整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大力推进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员、食品安全员持证上岗。进一步强化入院评估制度落实。继续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妥善处置涉民政舆情。全面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保密管理、信访、网络安全等工作,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
5.扎实做好民政基础工作。加强民政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民政领域先进典型,讲好民政故事,传播民政正能量。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加强调查研究、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做好统一战线、驻村帮扶等工作。做好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市编委批复的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赤壁市民政局本级
2.赤壁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局
3.赤壁市婚姻登记中心、赤壁市殡仪管理所、赤壁市救助管理站、赤壁市社会福利中心、赤壁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赤壁市养老指导服务中心
其中赤壁市民政局汇总所属二级单位赤壁市婚姻登记中心、赤壁市殡仪管理所、赤壁市救助管理站、赤壁市社会福利中心、赤壁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赤壁市养老指导服务中心财务均由赤壁市民政局汇总本级统一核算,统一编制预算,统一公开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赤壁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赤壁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收支总预算20274.12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赤壁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收入预算20274.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70.12万元(含非税收入801万元),占94.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4万元,占3.5%;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400万元,占2%。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支出预算2027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5.72万元,占6.9%;项目支出18878.4万元,占93.1%。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赤壁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0274.12万元,比上年增加2157.83万元,增加1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70.12万元(含非税收入8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4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上年结转40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增加了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农村特困、城市特困、临时救助、残疾人两补等救助资金。。
赤壁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0274.12万元,比上年增加2157.83万元,增加11.9%,其中:基本支出1395.72万元;项目支出18878.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增加了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农村特困、城市特困、临时救助、残疾人两补等救助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70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2万元,增加63 %。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幸福食堂运营补贴项目、社会福利中心消防安全系统改造提升项目、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赤壁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赤壁市民政局汇总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9.4%;公务接待费支出13.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0.6%。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8.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8.5万元,与上年度增加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3.1万元,与上年度减少1.25万元。
赤壁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赤壁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赤壁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0.01万元,其中: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电费8万元、邮电费3.52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劳务费6万元、工会会费11.84万元、福利费10.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7 %,比上年减少2.3万元,减少2.2%。减少原因:本年度在职人员数较上年度减少2人。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赤壁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870.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53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26万元。比上年增加445.9万元,增加105%。增加原因:本年新增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及社会福利中心消防安全系统改造提升项目政府采购。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赤壁市民政局2025年管理、维护、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合计27782.1平方米。部门机动车辆17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增减变化情况:本年管理、维护、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及部门机动车辆较上年有所增加,原因是本年统计数据包含了民政局所属二级单位。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赤壁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共3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8794.4万元。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1.孤儿、弃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项目金额577.1万元。
经济成本指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标准=1564元/人/月;
数量指标:发放人数=300人;
质量指标:项目目标为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使孤儿、弃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水平有所提升,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
满意度指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对本单位的满意度≥98%。
2.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购买服务项目,项目金额156万元。
经济成本指标:经济成本≤156万元;
数量指标: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人数应享尽享;
质量指标:享受养老服务和护理补贴覆盖率=100%;
时效指标:经济困难高龄是能老人补贴发放及时率=100%;
社会效益:享受服务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3.老年人福利补贴项目,项目金额850万元。
经济成本指标:经济成本≤850万元;
数量指标:80-89岁老人=9550人,90-99岁老人=1333人,100岁以上老人=26人;
质量指标:符合条件且自愿申报的高龄老人=100%,达到标准规定≥95%;
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95%;
效益指标:补充高龄老人服务资金保障,促使高龄老人基本生活质量水平有所提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
4.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项目金额220万元。
经济成本指标:经济成本≤220万元;
数量指标:全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73057人,购买保险覆盖率=100%;
质量指标:达到标准率≥95%,保险政策知晓率≥95%;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65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事故应补尽补;
满意度指标:享受政策老年人满意度≥95%。
5.最低生活保障项目,项目金额8670万元。
经济成本指标: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支出=8670万元;
数量指标:城乡低保保障人数≥20586人,2024年度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为城市低保782元/人/月,农村低保722元/人/月;
质量指标: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有所提升;
时效指标:城乡低保按时发放率=100%;
社会效益: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的生活水平有所提升;
满意度指标: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的满意度≥90%。
6.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项目金额3000万元。
经济成本指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00万元;
数量指标:城乡特困供养保障人数=1609人;城乡特困救助标准为2024年城市特困1564元/人/月,农村特困1229元/人/月;
质量指标: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情况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时效指标:城乡特困供养按时发放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享受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显著提升;
满意度指标:享受特困供养待遇人员的满意度≥90%。
7.残疾人补贴项目,项目金额1300万元。
经济成本指标:残疾人生活与护理补贴支出=1300万元;
数量指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6125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6032人;
残疾人生活补贴补助标准:生活补贴100元/人/月;护理补贴100元/人/月;
时效指标:残疾人补贴按时发放率=100%;
满意度指标:享受残疾人补贴人员的满意度≥90%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赤壁市民政局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257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1、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购买服务项目;2、适老化改造;3、社会工作能力提升培训;4、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项目。
十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赤壁市民政局2025年新增一般债券400万元,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及殡仪馆设备购置项目。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