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 11346509/2018-156483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赤壁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单位“三定”方案)
(一)主要职责
参与全市宏观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的制定,拟定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和重点项目建设及政策措施,汇总、分析、预测、监测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协调组织经济区划、农业区划、武汉新港赤壁港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环境开发利用保护等全局性的工作实施重任,负责工业、能源、农林水、交通、文体、教育、卫生、旅游、高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项目的申报、审批、核准、备案及实施的检查、督办、验收等工作,同时还要积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咸宁市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及各项中心工作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价格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地方性价格法规,并负责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价格方针、政策和价格管理制度;研究部署全市价格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任务,提出价格调整的建议和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价格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以及下级人民政府的价格工作;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处理价格争议。依法协助政府建立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责任制度、价格调节基金制度,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和管理;负责组织全市价格信息的收集上报,及时分析、预测市场价格形势,提出价格调控和相关的经济决策建议等。对企业、事业等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测监察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局设8个内设股室,即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工业财贸股、农村经济股、交通股、社会发展股、行政审批稽查股。2个正科机构和3个副科机构;正科机构为经济协作办公室和武汉新港赤壁港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副科机构为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市节能监测监察中心。
(三)、人员情况
赤壁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定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1人,工勤编制4人。其中现有在岗有编人数23人,离休0人,退休人员18人,其他人员9人。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决算包括:赤壁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公司。
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投资公司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分别总计1766.98万元和1803.7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1.88 万元和82.18万元,分别下降8.87%和4.55%。主要是减少粮食产能与石漠化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17.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817.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 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0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05万元,占21.07%;项目支出1423.73万元,占78.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分别总计1817.8万元和1803.7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9.01万元和82.18万元,分别下降5.99%和4.55%。主要是减少粮食产能与石漠化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03.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2.18万元,下降4.55 %。主要是减少粮食产能与石漠化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803.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3.72万元,占29.59%;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9万元,占0.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35万元,占0.8%;节能环保支出391.96万元,占21.73%;农林水支出825.44万元,占45.76%;住房保障(类)支出20.42万元,占1.1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49.09万元,支出决算为1803.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1.16%。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粮食产能与石漠化项目未完工结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0.05元,其中:人员经费334.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81万元,支出决算为9.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5万元,占17.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02万元,占82.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5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99万元,下降69.5%。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
3.公务接待费支出8.02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2017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02万元。主要用于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05个、来宾7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09万元,增加26.7%。主要是按法定程序调增了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指标4个,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二级指标7个,分别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果;三级指标28个,共涉及资金2126.7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85.51%。所有项目均开展了全面自评。
我单位共组织对“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126.72万元。上述项目均采用自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项目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26.72万元,执行数为1217.41万元,完成预算的57.24%。主要产出和效果:根据项目部门工作职能和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而设置。产出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侧重于扶持就业、带动就业、推进市定五项重点改革、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的产出和具体可量化的成果,尽量避免设置含糊、不可量化、难以考核的绩效指标。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机关运行费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用支出单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口径执行,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2万元,为预算的93.87%,比2016年增加22.51万元,增长33.19%,主要是有关办公费用价格上涨和项目类日常公用支出增加。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5.3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为0万元。主要为办公费3.74万元,印刷费0.36万元,咨询费1万元,水电费4.36万元,邮电费1.13万元,物业管理费6.21万元,差旅费1.31万元,维修(护)费0.15万元,租赁费0.45万元,公务招待费2.45万元,劳务费0.48万元,工会经费4.7万元,福利费3.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3.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17.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3.21万元。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农林水(类)支出:反应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八、节能环保(类)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发展和改革事务: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风沙荒漠治理:指单位在执行上级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项目工程建设及管理费用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是指单位在执行上级粮食产能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项目工程建设及管理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