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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赤壁市2022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3-12211 文       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赤壁市财政局

名       称: 关于开展赤壁市2022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各预算单位:

为全面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鄂财库发〔2023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市将开展2022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根据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财库〔2019〕57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合并范围》(财办库〔2021182号)有关规定,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范围包括

(一)部门(含部门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通常情况下,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都应当纳入部门(单位)财务报表编制范围。除此之外,部门(单位)所属的未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或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类会计准则制度的事业单位也应纳入编制范畴。

事业单位所属关系一般按照以下标准确认。一是存在财政预算拨款关系的事业单位,以财政预算拨款关系为基础确认所属关系。二是实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所列举办单位确认所属关系。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举办单位的,按排序第一的举办单位确认,纳入该举办单位财务报告编制范围;若举办单位之间有协议、章程或管理办法约定的,按约定执行,不得重复编报。

(二)与财政部门有预算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各级总工会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暂不纳入2022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范围。

(三)以下会计主体不纳入部门(单位)财务报表编制范围一是部门(单位)所属的企业,以及所属企业下属的事业单位。二是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三是部门(单位)财务部门按规定单独建账核算的会计主体,如工会经费、党费、团费和土地储备资金、住房公积金等资金(基金)会计主体。四是挂靠部门(单位)的没有财政预算拨款关系的社会组织以及非法人性质的学术团体、研究会等。

各单位应编制本单位财务报告并报送一级部门审核;一级部门除编制本单位财务报告外,还应对本单位和所属单位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合并,编制合并财务报告,即政府部门财务报告。

二、工作内容

各预算单位按照《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文件规定,编制本部门2022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级财政部门预算单位按照2022年度单位的机构序列进行填报,要根据会计账簿,编制以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为主要内容的财务报表,在此基础上撰写本单位的财务报告。各预算单位对本部门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

三、工作安排

)编制阶段(20234月24日前)。各预算单位编制完成本部门的政府财务报告,并向财政部门报送。

)审核阶段(20234月26日前)。请各预算单位于4月25日前上报部门财务报告给对口部门预算管理股室,股室经审核无误后汇总,于4月26日前报国库股。国库审核汇总后报送咸宁市财政

四、工作要求

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是基于政府会计规则的重大改革,是现代预算制度的基础和组成部分,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有关要求,扎实有序开展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严格会计制度。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财库2015195号)等规定,对政府各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进行确认并计量,采用平行记账方式准确清晰反映政府部门及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夯实编制基础。预算单位重点做好政府股权投资、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以及计提折旧等经济业务事项的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全面清理往来事项,及时处置财务挂账,防范财政风险。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按规定定期清查资产负债、未入账的资产负债要及时确认入账,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要及时转入固定资产。

正确运用抵销规则。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财库201957号和财库201958号文件规定的抵销事项清单编制抵销分录。各级财政部门和政府部门以及政府部门内部之间要加强对账,抵销金额高于抵销设置的10万元阈值的内部交易事项,要重点抵销,低于10万元且可确认一致的内部交易事项,原则上应抵尽抵,不受抵销阈值限制。

(四)加强财务报告分析。各预算部门应当采取比率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结构分析法、回归分析等方法加强分析,通过数据挖掘,深入分析本部门政府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可持续发展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撑。

(五)认真组织实施。为配合此次编报工作,市财政局将业务培训资料上传至相关业务群。请各单位根据部门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掌握编报要求,统筹协调部门的编制工作

(六)提高会计核算质量。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目前我省财政已完成政府财务报告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对接工作。财务报告数据将通过一体化系统会计核算模块自动取数,请各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务必加强会计核算准确性,高质量完成2022年度部门财务报告编制任务

各单位在编制工作中遇到问题和情况,请及时与财政局国库联系。

联系方式:任文娣 0715-5330906

肖聪榕 0715-5330938

赤壁市财政局

202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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