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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回复

关于咨询医保问题

来源:咸宁网络问政平台 发布时间:2022-01-10 打印文章

来信时间:2021-12-16

【网民反馈】

我母亲五月份在赤壁市被摩托撞伤严重,在赤壁市人民医院治疗14天,因赤壁市人民医院设备条件有限,因当时情况紧急转入咸宁中心治疗,出院时没有走医保报销,自己已经全部结算赤壁市人民医院医疗费用,现已经出院在家里养病治疗,后面交警队也已经划分责任,我想问一下后面家属划分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吗?

回复时间:2021-12-17 

【赤壁市医疗保障局】

现收到市民关于医保问题的咨询,赤壁市医疗保障局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市民母亲因摩托车撞伤在赤壁市人民医院治疗,属于意外伤害,且交警队已划分责任,有第三方责任人,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咸政规【2020】3号文件第十二条:(二)应当由第三人承担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我市意外伤害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予以承办,建议市民与其取得联系。我局工作人员李炜于12月17日9时电话联系市民,向其进行了政策解答,市民表示理解。为了方便市民对医保政策及业务办理流程及时了解,医保政策咨询请拨打电话:0715-5332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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