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补贴
一、补贴名称
高龄津贴
二、补贴政策依据
1.省级文件:《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2020〕35号)。
2.市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补贴对象范围
(一)申领基本条件:户籍登记在赤壁市辖区内,年满80周岁及以上城乡老年人,无其他收入门槛限制。
(二)年龄认定标准:以公安部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无二代身份证的,以户口簿登记出生日期为依据。
(三)停发、不予享受情形:1.户籍迁出赤壁市,自迁出次月停止发放;2.老年人死亡,自死亡次月停止发放;3.存在虚假申报、套取津贴行为;4.核查超过1个月无法取得联系,暂停发放,核实后可补发。
四、补贴内容及发放标准
(一)分档月度发放标准:
1.80—89周岁老年人:60元/人/月;
2.90—99周岁老年人:100元/人/月;
(二)发放相关规则:
1.发放周期:赤壁市统一按月社会化发放,每月底前发放当月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委托银行直接发放至老年人本人银行卡或社保卡账户。
2.计发起始时间:受理申请且老年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
3.补发规定:因特殊情况未及时申请津贴的,可申请补发,补发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追缴:户籍迁出、死亡、失联、虚报冒领等情形停发津贴,违规多发资金由民政部门全额追回。
五、补贴办理流程
(一)申请渠道(支持本人、亲属、村(社区)工作人员、供养机构代办):
1.线上申请:微信搜索“湖北养老”小程序,进入政务板块-高龄津贴,选择为自己申请或为他人代办,上传老年人正面照片、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卡照片、户口本照片提交申请。
2.线下申请:本人或亲属携带老年人正面照片、身份证、银行卡/社保卡、户口本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办理。
3.代为申请:失能、失智、行动不便老人可由直系亲属、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代办;集中供养特困高龄老人由供养机构统一代办。
(二)办理所需材料:
1.基础材料:老年人正面照片、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银行卡或社保卡原件。
2.特殊情况备案:老人无法办理本人银行卡的,可指定监护人或受托人的银行卡代领津贴,需向赤壁市民政局备案。
(三)月度资金发放流程:
1.每月底,赤壁市民政局开展多部门数据比对,推送当月享受、次月到龄、当月死亡人员名单至各乡镇(街道)。
2.次月5日前,乡镇(街道)汇总辖区老年人新增、死亡、户口迁移、暂停发放等异动信息上报市民政局。
3.市民政局审核汇总后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由代发银行于当月月底前将津贴发放至老人个人账户,因跨行发放操作导致当月未到个人账户,顺延至次月进行发放。
六、咨询与监督渠道
1.线上咨询与监督:0715-5331502;
2.线下受理地点:赤壁市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02 室);
3.监督举报范围:受理养老服务补贴漏发、虚报冒领、违规停发等违反补贴管理规定的问题举报。
七、备注
1.高龄津贴属于普惠型民生补贴,可与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同步享受,互不冲突。
2.老年人户口迁入赤壁市,迁入次月起按赤壁本地标准发放;户口迁出当月正常发放,次月停发,由迁入地接续发放津贴。

鄂公网安备 421281020001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