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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件(编号D2HB202109100050)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03打印文章

关于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件

(编号D2HB202109100050)整改公示

根据《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交办信访件(编号D2HB202109100050)》,现将有关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该信访件反映的是“洪岭村10组,某村干部把山上的树挖了,建养猪场300亩,周边水塘和耕地造成污染”问题。

二、基本情况

湖北轩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法人代表:钱钢.该公司于2020年12月注册成立,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81MA49MU7W05.位于赤壁市神山镇洪岭村10组。所处环境功能区为:环境空气二类区,水环境Ⅲ类区,噪声环境2类区。项目拟投资2,4亿元、计划用地282亩。主要从事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家禽饲养。建成后,年出栏生猪11.2万头。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某村干部把山上的树挖了”的问题。经现场核查,该项目征地282亩,所涉林地220.8亩均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许可证号:鄂00269768、鄂00269769、鄂00269770、鄂00084924、鄂00084922、鄂00084921、鄂00084920),已砍伐面积约140亩,其中包括村支部书记廖汉林采伐承包的120亩大湾茶场。该项目林木采伐是在取得采伐许可后的合法采伐,不存在违法采伐行为。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2、关于建养猪场300亩”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2021年1月,该公司申请在神山镇洪岭村十组新建养猪场。项目启动前,按要求对项目选址进行了公示,并与相关村、组签订了设施农用地协议书、设施农用地复垦承诺书、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等协议,相关补偿资金均已补偿到位。项目拟投资 2.4 亿元、计划用地282亩。

2021年1月3日,该公司向神山镇政府、洪岭村委会递交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申请。经组织镇林业站、自然资源与规划所等相关镇直单位现场踏勘,神山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6日,下发了《关于批准湖北轩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设施农用地的批复》。备案面积187999.32m2米,折合282亩。其中,耕地(一般耕地)22.623亩;林地101.976亩;园地55.655亩;建设用地11.304亩;未利用地51.972亩;可调整林地38.469亩。

2021年1月11日,市水利和湖泊局复函同意该项目选址;2021年2月2日,业主自主在网上备案一期年出栏商品猪4800头/年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2021年3月,办理了《湖北轩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养猪场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备案信息已上传湖北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4月1日,获得湖北省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鄂林审准[2021]398号);2021年4月7日,该公司委托湖北绿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年出栏商品猪11.2万头/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尚在编制中;2021年6月11日,公司办理了《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101-421281-04-01-941040)。目前,市农业农村局未出具该公司养殖场建设动物防疫条件选址意见。

该项目于2021年6月开始土地平整,目前,平整面积约180亩,未建设任何其它设施。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3、关于“周边水塘和耕地造成污染”的问题。经现场核查,该项目周边有2口水塘,共计面积38.475亩,目前,正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由于项目主体工程还未开始建设,不存在水塘和耕地污染问题。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1.按规划要求,完成78.8亩拟植苗木地块的造林任务。

2.督办企业依法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在相关手续未办理齐全之前,不得开展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

3.加强项目日常监管,监督企业依法依规建设经营,在建设和经营过程中,不得影响周边村民的生产生活。

以上核查及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赤壁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7天。

联系人:汪望发

联系地址:赤壁市神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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