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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神山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宋河村党支部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0-14打印文章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巡察组于2019912日21日,对神山镇宋河村党支部进行了专项巡察2020612,市委第巡察组向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迅速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强有力的整改工作专班,多次组织召开镇党委专题会议等,明确镇党委书记负总责,其他镇领导根据分工各负其责,逐项逐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扎实有效开展整改工作。

目前,市委第巡察组反馈的1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共追责问责2人,其中提醒谈话2人;收缴违规资金1000元;制定完善各类制度规定2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镇党委坚持一项一项地整改,一个一个地攻坚,一个不漏、一步不松,真正做到了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认真的问题

1、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较少,集中观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式图片显示仅6人参加。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村党支部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村党支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采取上门送学、微信送学等形式提高党员参学率。

(二)关于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问题

2、党内政治生活缺乏。无2016年至2018年支部会议记录。无近几个年度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资料,无近几个年度支部书记述职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村党支部于2020年6月20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村“两委”干部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责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村党支部已整理归档2016年至2018年支部会议记录、近几个年度的组织生活会记录和支部书记年度述职报告;三是镇党委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全镇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要求各党支部书记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年度述职制度;四是镇党委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定出台《村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牢的问题

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正常。2018年第5、6、7、8期无方案,第12期未开展活动;2019年第1至第9期无方案、无述学述做内容、未为党员过政治生日。

4、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但某转正公示结果填报日期为公示第一天,2017年9月、12月和2019年1月、6月的思想汇报均为复印的2018年3月、6月的思想汇报。2019年7月吸收谢某为预备党员,《入党发展对象审查表》中所有相关部门意见栏为空白。

5、党费收缴不规范。2018年9至12月全体党员党费交纳登记为空白。但某2018年7月至12月作为预备党员未交纳党费。谢某2019年7月吸收为预备党员至今未交纳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村党支部已完善2018年第5至8期和2019年第1至第9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资料,已对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不规范的地方进行了整改,但某、谢某已补缴预备期间党费共计57元;二是镇党委副书记吴震宇对原分管党建工作的村委会委员徐培杰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三是镇党委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2020年发展党员培训班,2020年7月7日组织各村党建专干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

(四)关于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6、落实民主自治制度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2015年12月原村委会变卖7万元,2016年12月上垸泵站安装维修费用1.2万元,2016年12月付一组、三组、上垸道路维修费用4.6万元,2017年6月党群服务中心大厅装修费1.125万元,2017年9月杨西线宋河段工程1.3万元,无“四议两公开”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村党支部立查立改,整理归档了相关会议记录;二是镇党委举一反三,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增强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7、补偿款发放存在问题。2018年3月支付国土整治村民青苗补偿款10.3895万元(2016年度国土项目土地平整青苗补偿),2018年2月7日从银行转入代收代发户,资金拨付申请表中的镇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审核意见和财经所审核意见签字日期均为2018年2月8日;资金拨付申请表、青苗补偿协议无日期且金额有改动痕迹;补偿明细表(签字手印)金额有涂改痕迹,补偿对象签字部分非本人签字。

8、劳务等合同签订存在问题。2018年6月付中垸泵站清淤费6100元,承包人为曾祥某,而合同的签订乙方为曾祥X 、与收款人不符(曾祥某从税务代开的发票上留的手机号1x872786829,经联系是外地的电话)。2019年3月付驻村工作队租房租金12000元,租房期限为一年(2018年2月15日-2019年2月15日),合同甲方为宋河村委会,乙方是村妇联主席黄淑莲,租金打到黄淑莲银行卡,但签字不是她本人。

9、项目报销手续不全。2018年6月存量垃圾处理20475元,其中付曾祥挖机费10200元无合同,务工费10275元中实际出工费10175元,多付100元打到谢账户中,出工明细表中无村级监督员签字。2018年6月付更换泵站变压器7900元无合同,申请书“三资”监督委员会意见只盖一个公章,无签字和日期,货物接交清单只有徐(原村书记、主任)一人签字。2016年12月付村委会清地平场费用18560元,无出工明细,无监督人签字,承包人曾祥签字出现多种写法。

10、违反量入为出规定,不断新增债务。到2018年底共欠债务1255181.11元,从2014年到2018年5年新增债务977076.97元,其中,2014年新增债516081.62元,2015年新增债15000元,2016年新增债92228.68元,2017年新增债368766.77元,其中欠原书记、主任徐个人483081.62元

11、违规支出。2016年11月办公费12511.35元,其中一笔办公费-网费开支是黄淑莲个人网费600元,属个人支出在村委会报销。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组织专班进行了调查核实,村党支部已对青苗补偿款发放、劳务等合同签订和项目费用报销不规范的地方进行了整改,对不断新增村级债务和报销黄淑莲个人网费情况进行了说明。镇党委要求村党支部在规范财务管理的同时,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积极有效化解村级债务;二是镇党委副书记吴震宇对村“两委”委员黄淑莲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三是镇党委制定出台《神山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办法》,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镇党委于2019年10月8日邀请市经管局领导对村主职干部、村报账员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了业务培训。

(六)关于解决落实民生事项不力的问题

12、三组主干道严重毁坏、上垸湖农田主渠道严重淤塞多年未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村“两委”干部认真反思,进一步强化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的意识;二是村党支部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三组主干道严重毁坏、上垸湖农田主渠道严重淤塞问题已得到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市委第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今后工作中,神山镇党委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巡察办的有力指导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进一步推动神山高质量发展。

中共神山镇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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