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圻街道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蒲圻街道2025年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咸宁市委市政府和赤壁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固本强基、守正创新,坚持“立足防、超前治、科学救”,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推进安全生产履职尽责
(一)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工委会议第一议题,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风险,协调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职责,制定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处直各单位)
(二)强化考核巡查。优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突出量化评定和日常监测,进一步为基层减负;建立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和工作建议、提级调查等手段运用,推动街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配合做好省、咸宁市、赤壁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建立整改问题清单,限期闭环整改,强化溯源整治。(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牵头;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处直各单位)
二、深化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年行动。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强化从严辨识管控重大风险、从严审批监管危险作业、从严审查管理外包施工、从严监控防范重点环节、从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五从严”管控,实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信用修复制度,对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及时整改的,不列入失信主体名单;对屡教不改、罚而不改的,实施联合惩戒管理。(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牵头;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处直各单位)
(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行动。组织实施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牵头: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处直各单位)
(五)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制定重点领域检查事项清单,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提升企业风险隐患辨识能力;开展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体检”帮扶行动,消除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机制,加强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追究。(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处直各单位)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严格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激励政策,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处直各单位)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七)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拆窗破网”、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坚持抓大防小控新,紧盯高层、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大体量场所,学校、养老院、医院等高敏感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九小场所”等低设防场所,重点整治消防设施停用、安全出口锁闭、使用易燃材料等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要害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坚决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心、消防救援所、各村、社区)
(八)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整治。扎实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按照“五个严禁”要求,聚焦电动车违规充电等环节,针对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街区,坚决制止“飞线充电”、楼道等楼内公共区域充电、家中充电、长时间不间断充电等违规行为,加大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心、消防救援所、各村、社区)
(九)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
加强对辖区内液化石油气销售网点、餐饮行业、企业食堂、自建房燃气用户、居民燃气用户的监管力度;建立网格管理模式,及时发现企业及用户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建立预警信息网络,实时推送信息至相关管理部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心、消防救援所、各村、社区)
(十)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一件事”全链条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和法定手续办理,确保动火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到位。(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心、消防救援所、各村、社区)
四、持续强化基层安全体系建设
(十一)持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按照“九有”(有机构、有人员、有阵地、有保障、有清单、有台账、有检查、有培训、有队伍)标准,持续强化乡镇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构建乡镇消防站(所)与应急管理机构一体化运行机制,持续提升街道安全生产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心、消防救援所、各村、社区)
(十二)持续加大普法及安全宣教力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深入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聚焦“火、爆、塌、撞、淹、挤”等 6个典型致灾因素,深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日及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街道应急办;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心、消防救援所、各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