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官塘驿镇安全问题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单位、企业:
根据赤壁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赤壁市安全问题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赤办发电〔2021〕4号)文件要求,为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官塘驿镇安全问题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予以贯彻落实。
2021年5月13日
官塘驿镇安全问题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咸宁市、赤壁市工作安排,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全面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充分发挥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村(社区)属地责任,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排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大排查的范围为各地、各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一)安全生产
1.责任落实。重点检查镇政府各线、各办分管领域责任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各单位、村(社区)对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排查,督促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2.教育培训。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3.管理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落实“一岗两卡”情况。
4.风险管控。重点检查重要设施、装备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5.隐患查改。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由岗位向班组、班组向车间、车间向企业主动查改隐患的自查自纠机制,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上级日常监管执法和检查、督查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极端天气、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6.应急管理。重点检查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
(二)自然灾害
1.责任落实。重点落实镇政府相应责任线办领导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
2.风险防范。重点检查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会商研判、隐患排查治理、巡查防守、安全宣传、警示教育等预防管控各环节落实情况。
3.应急准备。重点检查应急处置预案方案、值班值守、指挥调度,队伍物资准备、紧急转移避险、培训演练、通讯医疗保障、灾后救助、信访处突等灾害应对工作落实情况。
三、工作安排
从2021年5月13日至7月31日,集中3个月左右时间组织全面开展安全问题隐患大排查。
(一)全面排查阶段(5月13日-6月8日)。各线办、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既要突出事故多发的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和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又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的各类办公场所、小区物业管理、街道出租房屋、供电、供水、供气等行业的隐患排查,更要突出网红景点、休闲渔业、农村游乐设施、户外活动、城区老旧小区电改等边、冷、新行业的风险防范。各村(社区)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较大、一般自然灾害风险点排查全覆盖,特别要针对农村道路、水库塘堰、小作坊、集会聚会、家庭用电用气用火、农村建房和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城排查全覆盖。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9日-7月8日)。各线办、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重大安全问题隐患,要及时提请挂牌督办。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
(三)建章立制阶段(7月9日-7月31日)。总结安全问题隐患大排查活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稳定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四、职责分工
(一)镇工业线牵头负责全镇非煤矿山、加油站、液化气站、规上企业等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二)镇城建线牵头负责交通、电力、消防、建筑施工现场、地质灾害点、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等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三)镇农业线牵头负责农业机械使用、护林防火、农村河湖库防溺水、农业用电用气用火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四)佘友珍同志牵头负责文化、卫生领域、食品药品、校园校车及周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五)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规建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林业站等镇直单位负责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六)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小微企业、小作坊、居民用电用气用火、水域安全、旅游景点等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线办、村(社区)、镇直单位负责人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严肃追究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镇纪委将严肃追责问责。
各线办、镇直单位、村(社区)、企业要于7月15日前将开展安全问题隐患集中整治情况和大排查工作总结报送至镇安监办。
镇安监办联系人:佘祖德、刘栋
联系电话:13476956709
邮 箱:17989542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