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0【打印文章】
各部室中心、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咸宁市委及赤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高新区意识形态工作,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服务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大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贤柱 赤壁市委副书记、赤壁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宋建军 赤壁市政府党组成员、赤壁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熊 辉 赤壁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但爱华 赤壁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但昭钧 赤壁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宋志军 赤壁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李卫华 赤壁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砂子岭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机关副主任兼任,负责日常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1.统筹推进高新区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部署要求,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2.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规范园区宣传、网络舆情、企业思想引导等工作,筑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屏障。
3.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督查考核,督促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2.强化协同配合,严格落实信息报送、舆情处置等工作要求,及时排查化解意识形态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3.严格追责问责,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
附件:

鄂公网安备 421281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