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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庵岭镇关于企业包保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9-15打印文章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茶庵岭镇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企业包保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企业包保责任制,切实加强对镇域企业的服务力度,完善对企业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机制,提高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效率,确保职责履行坚决到位、服务供给精准到位。通过包保走访、收集问题、处置销号等措施,全面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增强企业做大做强信心,营造良好企业发展环境,为实现镇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及包保措施

(一)责任明确:挂村领导任企业第一包保责任人,驻村干部、村(社区)书记为包保责任人。

(二)诉求收集:各包保责任人在开展日常工作时,应结合自身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不间断收集企业诉求,并在当日向第一包保责任人进行反馈,并同步反馈至镇经济发展办登记。

(三)诉求处理:第一包保责任人需及时对企业诉求进行安排处置,完成后向镇经济发展办报备销号;短期无法解决的,说明具体原因、当前进展情况下一步计划。

(四)定期走访:第一包保责任人每季度至少走访联系企业 1 次,记录诉求并填写《走访企业登记表》,及时报镇经济发展办。镇经济发展办按村(社区)汇总成“月清单”,在镇党委会汇报清单情况

(五)分级处置:能及时解决的诉求,应在5 个工作日内协调解决;需其他线(办)协同或需上级协调参与的,应向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由第一包保责任人牵头解决。

(六)补充事项:方案中的包保企业为重点企业,包保责任人对本村未包保企业的诉求,需协调解决

三、工作要求

(一)杜绝形式主义。包保第一责任人需妥善安排企业包保相关工作,将包保工作与日常业务同部署、同推进;不得以电话或其他任何方式代替实地走访,不得要求企业虚报诉求

(二)落实问责制度。各包保责任人需认真开展企业包保工作,严格履行管理服务职责。镇党委、镇政府将对包保工作中存在任何拖沓懈怠、推诿扯皮行为的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三)严守工作纪律。各第一包保责任人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赤壁市相关要求,牢固树立“不给企业添麻烦”的思想,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得指派工作人员代替本人联系服务企业,不准接受企业吃请、违规使用企业车辆,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企业推销产品、介绍工程或以其他形式在企业办私事、谋私利,切实把“店小二”精神体现到企业包保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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