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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医疗保障局通报五起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12-26  来源:通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以来,通山县医疗保障局持续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现对五起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一、通山县慈口乡下泉村卫生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通山县慈口乡下泉村卫生所存在串换项目收费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13309.05元。通山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责令通山县慈口乡下泉村卫生所限期整改和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退回违规结算医保基金13309.05元。

二、参保人员程某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参保人程某,通山县闯王镇仙崖村人。经通山县医疗保障局调查发现参保人程某隐瞒外伤情况,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砸伤,谎称为在自家门店搬运物品时砸伤,涉及违规金额24500.11元。通山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参保人程某退回违规报销的医保基金24500.11元。

三、通山县小桥旺德福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通山县小桥旺德福药店存在串换药品、未按医保政策规定收取个人应支付的部分费用、超慢性病病种用药范围等行为,涉及违规金额834元。通山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立即改正,退回违规结算的医疗基金834元,并处罚款1668元。

四、通山县芳草园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通山县芳草园药房存在串换药品、超慢性病病种用药等行为,涉及违规金额840元。通山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立即改正,退回违规结算的医疗基金840元,并处罚款1680元。

五、通山县九宫药业同心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通山县九宫药业同心大药房存在药品实物库存数据与电脑系统数据不相符,涉及违规金额367元。通山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责令立即改正,退回违规结算的医疗基金367元,并处罚款734元。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严重扰乱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秩序,侵害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切身利益。通山县医疗保障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持续保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打欺诈骗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