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进行时
关于2018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1) 整改公示情况说明公示
整改任务编号:21
市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
整改内容:湖泊水质污染依然突出。列入《湖北省第一批湖泊保护名录》的308个湖泊水域中,2017年水质优良仅35个,占11.4%;劣Ⅴ类水质103个,占33.4%。
整改目标:加强湖库污染综合防治,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确保湖泊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整改措施:
1.持续推进“水十条”重点任务落实。强化固定源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市生态环境分局)
2.加大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到2020年,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2019年底前,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全面建成投产(市住建局);认真落实《赤壁市农村人居环境“三清三治”三年行动方案》(市农业农村局)。
3.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督促所有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到位;巩固湖库拆围成果,严禁投肥养殖行为;开展“两精两减一增效”行动,减少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推广配方施肥,优先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统防统治行动,提高农药、化肥利用率;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市农业农村局)
4.严格落实全市河湖库长制度。按照 “一河(湖)一档”,和“一河(湖)一策”,落实黄盖湖、西凉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措施、时间节点。督促余家桥乡、沧湖开发区、车埠镇收回湖泊承包经营权。(市水利和湖泊局)
5.严格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对主要湖库水质断面考核不合格的地方,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市生态环境分局)
加强对位于重点区域、流域的工业园区和重点涉水企业的环境监管执法,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污水偷排、偷放等问题。加大对城市建成区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倾倒渣土和建筑垃圾的查处力度。
整改进展情况:2018年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019年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一是赤壁市委、市政府、市河长办相继出台了《赤壁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三年行动计划、《赤壁市河湖库长制2019年工作要点》、《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清河行动”、“清四乱”行动的命令》、《赤壁市开展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赤壁市关于在全市小微水体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赤壁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方案》。
二是全年召开河湖长制专项工作推进会、联席会、督办整改会8次。其中市委书记、第一总河湖长参加2次,市委副书记、市长、总河湖长参加3次,印发工作简报66期。
三是我编制了《赤壁市湖泊水污染防治与水环境保护规划》、《西凉湖(赤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黄盖湖(湖北)调整功能区划分与水质类别调整论证报告》、并通过了专家评审。《黄盖湖(湖北)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编制完成,等待专家评审。
四是印发了《黄盖湖、西凉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任务、措施、时间节点。
五是坚持问题导向,因河施策进行整治。持续开展碧水保卫战和“清四乱”专项行动。依法划定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建立河湖保洁长效机制。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稳步推进退垸还湖。编制黄盖湖退垸还湖方案,分年度逐步将丁家湖、长海湖、冷家湖外湖进行退垸还湖。加强水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全市河湖库周边500米以内拦网、池塘养殖情况进行了调查,登记造册。加快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
五是强化督办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加强督办检查。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不定期对乡镇(场、办)河长制工作开展检查、暗访、督办35次。严格考核问责。结合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开展实际,健全完善了考核指标体系。
赤壁市环保局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