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市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
索引号 : 011346509/2025-20759 文       号 : 赤政发〔2025〕2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
名       称: 关于给予市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年08月20日
赤政发〔2025〕2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18年1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改革转制以来,市消防救援大队全体指战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训词精神,全力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冲锋在灭火、抢险、抗洪、抗旱、抗疫、抗击雨雪冰冻天气等各类灾害事故救援的第一线,守护在重大消防勤务安保的最前沿,用实际行动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给人民以力量,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充分发挥了“主力军”“国家队”的重要作用。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经研究,决定给予市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1次。
希望市消防救援大队全体指战员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踔厉奋发、再创新功,切实扛起平安赤壁建设的消防担当,为维护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赤壁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

鄂公网安备 421281020001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