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索引号 : 011346509/2025-20362 文       号 : 赤政发〔2025〕1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
名       称: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年08月18日
赤政发〔2025〕1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维护法制统一,保证政令畅通,为赤壁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对截至2025年5月31日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11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征求起草部门意见、法制审核、研究汇总三个环节,决定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决定宣布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决定继续有效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7件,决定宣布失效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件,决定宣布废止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件。
本次文件清理中决定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具体修改内容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赤政发〔2024〕6号),将第七点修改为“(七)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开展研发活动。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进行研发投入的企业,在享受研发投入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根据年销售收入不同,对其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一定比例的部给予不同比例的奖补。具体为: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超过5%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20%予以奖补;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2亿元(含)的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超过4%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10%给予奖补。每家企业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决定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
2.决定宣布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
3.决定继续有效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7件)
4.决定宣布失效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件)
5.决定宣布废止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件)
赤壁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8日
附件1
决定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
编号 | 文号 | 文件名 |
1 | 赤政发〔2021〕11号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壁市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
附件2
决定宣布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
编号 | 文号 | 文件名 |
1 | 赤政发〔2024〕6号 |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
附件3
决定继续有效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7件)
编号 | 文号 | 文件名 |
1 | 赤政办发〔2020〕31号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2 | 赤政办发〔2023〕9号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物流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3 | 赤政办发〔2023〕23号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就业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4 | 赤政办发〔2024〕13号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洲滩禁牧管理办法》的通知 |
5 | 赤政办发〔2024〕19号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城区D级危房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6 | 赤政办发〔2025〕1号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港区外客运船舶停靠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
7 | 赤政办发〔2025〕9号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附件4
决定宣布失效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件)
编号 | 文号 | 文件名 |
1 | 赤政办发〔2023〕11号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促进和鼓励服务业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赤壁市扶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
附件5
决定宣布废止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件)
编号 | 文号 | 文件名 |
1 | 赤政办发〔2024〕4号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赤壁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的通知 |

鄂公网安备 421281020001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