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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鑫柏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吨食品包装袋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索引号 : 011346509/2022-44285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

名       称: 湖北鑫柏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吨食品包装袋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2022929日,湖北鑫柏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组织湖北绿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对“年产700吨食品包装袋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现场检查。

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现场实地检查了项目实施情况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报告、验收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和评议,形成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赤壁市中伙工业园纵一路和横一路交叉口,实际总投资为4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18万,环保投资占比4.5%,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为租赁2栋厂房,包括车产车间、仓库及办公区。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食品包装袋490t/a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湖北鑫柏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112月委托湖北绿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年产700吨食品包装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126日取得赤壁市环保局《关于年产700吨食品包装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咸环赤审字[2022]5号)。项目已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并于2022年5月投入生产。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与内容为年产700吨食品包装袋生产项目建设内容的一条印刷生产线及其附属设施及批复中的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产品为食品包装袋,本次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与内容为年产700吨食品包装袋生产项目建设内容的一条印刷生产线及其附属设施及批复中的要求,生产设备减少1台印刷机,产能减少,原、辅材料用量减少,有机废气(调墨、印刷、干式复合、熟化、洗版工序)采用1套负压抽风+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机废气(调墨、印刷、洗版工序)废气负压抽风+UV光解+活性炭吸附(1套)+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污染物种类主要为有机废物,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10%及以上;暂未设置食堂,无油烟废气产生。有机废气含油手套、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全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其他未变,未导致环境影响加重。综上,本次变更属于非重大变动情形。

三、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油墨调配用水在生产过程中全部挥发,不外排。办公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接管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经赤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赤马港。

(二)废气

有机废气:采用1套负压抽风+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措施主要为车间墙体隔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加强维修养护等。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电雕版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矿物油、废UV灯管、废活性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含油手套、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全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本项目各类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基本可实现零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化粪池排口处pH排放浓度在7.15~7.28(无量纲)之间,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在170~184mg/之间,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在76.3~90.3mg/L之间,悬浮物排放浓度在38~43mg/之间,氨氮排放浓度在7.68~8.08mg/L之间,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接管标准。(pH6~9(无量纲)、化学需氧量≤35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50mg/L、悬浮物≤180mg/L、氨氮≤25mg/L)。

(二)废气

有组织有机废气达标排放情况:验收监测期间,有机废气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的出口浓度在3.88mg/m3~4.53mg/m3之间,排放速率均值在0.023kg/h~0.033kg/h之间,可满足《湖北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表1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15m;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1kg/h)。

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情况: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3个点位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在0.88~1.65mg/m3之间,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2限值要求(周界浓度:非甲烷总烃≤2.0mg/m3)。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在61.8(A)~63.3dB(A)之间,夜间噪声51.5dB(A)~53.1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要求与建议

1、明确验收范围,进一步梳理项目工程内容、平面布局、环保治理措施等内容,完善变更分析。

2、调查废气处理设施的工艺、风机风量、活性炭碘值、装填量及更换周期等内容;按要求落实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及其管道的密封,加强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运维,建议在印刷车间新增一个调墨房,对调墨工序的有机废气进行有效收集。

3、调查企业是否有被投诉情况,明确与租赁方润佳科技的环保责任边界。

4、核实固体废物产生类别及产生量,补充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处置协议等资料;进一步规范危废暂存间和危化品仓库的环境管理要求,分区存放危险废物。

、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1、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在公示期内有意见可向建设单位、当地环保局或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0715-5882183

通讯地址:赤壁市中伙工业园纵一路和横一路交叉口

邮编:43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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