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赤壁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46509/2022-4134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名       称: 对赤壁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江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区道路两侧人行道盲道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关注,并提出的宝贵建议。
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不仅是提升城市的品质,更要体现对特殊人群的关怀,而盲道的建设就是这一关怀的具体体现。
根据赤壁市政府2022年3月16日《赤壁市城区市政建管体制机制移交工作专题会议备忘录》会议决议,从3月20日开始,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包括城市道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雨水箅子、窨井下水道、路缘石、树圈树围等维护与管理及改造职能移交给市城管局负责。而盲道的设置基本都是在人行道上,根据这一职能的划分,建议中:对城区既有道路人行道未配备盲道的地方增设,对已配备盲道但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地方实施改造等应由城管局实施。
我局根据其职能,在实施建设城市道路项目时,盲道的设计严格按照《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15MR501》的相关规定执行。例如: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觉障碍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盲道的铺设应连续,其他设施不得占用盲道;盲道的颜色宜与相邻的人行道铺面的颜色形成对比,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宜采用中黄色等,多项规定最大限度保障视觉障碍者出行便利和安全。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在项目验收时,现场查看,是否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如有偏差,要求进行整改,并达到规范要求。
近几年来,我局先后新建了北山大道、陆水湖大道向北延伸、赤壁市富康路(十一号路)北段道路、赤壁市光华路(十二号路)南北段道路、赤壁市十三号路道路、赤壁市瑞通大道东延伸段道路(银轮大道-河北大道)、赤壁市东风西路道路工程(蒲圻大道至北山大道)、赤壁市建设一路道路工程(北山大道至周瑜路段)等主、次干道,均按设计规范在人行道上铺设了盲道。在今年5月份北山大道的验收中,发现盲道与非机机动车道的相连处有坡度,但坡度的高度高于规范要求,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对盲道的坡度进行整改,不得高于规范的标准。
8月中旬,按照市创文办《赤壁市城区主次干道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实地督查通报(第9期)》文件精神,我局委托设计集团对全市城区11条主次干道中盲道、缘石坡、人行道等无障碍设施进行实地踏勘调查,发现盲道缺失、破损,占用共计3391平方,未设缘石坡共计44处,路缘石过高、人行道破损共计47处,现已形成设计方案,待政府明确实施主体,可按程序启动实施。
下一步,我局在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城区主、次干道或公共场所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时,一是严把设计关,在设计阶段,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设计好盲道,有条件的可以向残联申请收集相关建议;二是严把施工关,委托监理单位严格按图督促施工单位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局汇报,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协调,优化设计方案,最大限度保障盲道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三是严把验收关,查看现场时,盲道的建设内容将作为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重大项目的可向残联申请组织视觉障碍者等特殊人员现场体验。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住建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202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