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2026年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索引号 : 011346509/2026-0203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关于规范2026年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相关经营单位:
近日我市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来临,为保障重要民生商品、服务市场价格秩序平稳,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守信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米面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农副产品和防寒取暖物资等生活必需品经营者和交易场所提供者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保障商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严禁借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
四、各商场超市经营者在开展线上线下促销活动中,应严格执行各项价格促销行为规范,合法合规促销。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价格信息,严禁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重点区域、重要民生商品及相关行业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然拒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9日

鄂公网安备 421281020001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