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赤壁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规划
索引号 : 011346509/2026-2160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赤壁市司法局
名       称: 2026年赤壁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规划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是将各类别公共法律服务集中进驻,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型窗口。目前全市现已建成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8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市、乡、村三级实体平台全覆盖,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覆盖率达 100%,形成层级清晰、联动顺畅、全域覆盖的基层法律服务网络。
(一)名称和服务场所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统一命名为“赤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XX 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XX 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于赤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辖区司法所、综治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统一设置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方便群众就近办事。
村(社区)层面全面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依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充分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作用,推动法律服务下沉基层一线。
(二)功能职责
实体平台采用“3+X”建设模式。“3”即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三项基本职能,发挥主导服务作用;“X”为拓展职能,按需引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指引等服务项目。各项职能开展过程中同步融入法治宣传,通过窗口接待、以案释法等形式,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与依法维权能力。平台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运行模式,实施分级服务、精准赋能,积极开展流动服务,不断拓宽法律服务覆盖面。
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枢纽,承担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服务、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指引等全品类公共法律服务,统筹调度全市法律服务资源。
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作为服务群众的一线综合性平台,在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和乡镇司法所指导下开展工作,聚焦基层法律服务刚需,重点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初审、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对不属于基层调解范畴的行业性、专业性纠纷,及时做好移交对接与跟踪处置,推动矛盾就地化解、源头化解。
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法律顾问)立足网格基层,主要承担日常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指引、矛盾隐患排查、基层普法宣传等基础服务。村法律顾问应当建立工作台账,如实记录法律服务开展情况,每月提供不少于2天现场法律服务,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法治讲座。
(三)建设标准
实体平台选址优先选择交通便利、群众易抵达区域,办公场地规模与服务项目、业务量相匹配,统一场所标识及导引标牌,便于群众寻求法律服务。
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置开放式服务厅与对应接待窗口,区域内悬挂市域法律服务导引指示栏,摆放普法宣传资料,有条件的配置电子显示屏、公共法律服务触摸查询一体机,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和办事导引。
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置法律服务公示栏、便民信箱,公开法律顾问姓名、岗位职责、联系电话、驻点服务时间,同步公示法律服务目录、操作流程、政策规定及监督电话。
(四)人员配备
实体平台结合辖区人口规模、法律服务需求、业务办理量配齐配强专业及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立足司法所现有力量,统筹整合乡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参与窗口接待,强化司法所人员配置,夯实基层工作力量。
每个村(社区)配备 1 名法律顾问,选聘政治素质过硬、热心公益、熟悉基层工作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可实行“一律师多村”或者“多律师一村”灵活配置。各村(社区)培育3‑5名“法律明白人”,协助法律顾问开展日常法律服务。
(五)服务范围
1.法治宣传服务。依托实体窗口在接待咨询、办理业务过程中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现场普法,引导群众通过线上渠道学习法律知识,精准推送生产生活相关法律常识。
2.法律咨询服务。由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职人员提供面对面咨询,针对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民间借贷、邻里、物权等纠纷,释法答疑、梳理法律关系、告知合法维权路径。
3.法律援助服务。设置专门服务窗口,受理法律援助咨询与申请,开展初审工作,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转交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对不符合援助条件的做好解释说明,提供维权指引和替代解决方案。
4.人民调解服务。受理矛盾调解申请,调处邻里、家庭及各类普通民事纠纷;对行业性、专业性纠纷及时移交对应调解组织,做好对接跟踪,推动矛盾源头化解。
5.公证服务。提供公证业务咨询、办事指引、材料初审,解答继承、委托、声明、合同等公证事项的流程、材料、收费标准,按要求登记后转交公证机构办理。
6.司法鉴定服务。承接司法鉴定咨询和申请初审,对照相关规范核验申请主体及事项,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协助对接合法司法鉴定机构,为群众维权、事故定损提供支撑。
(六)服务方式
1.现场窗口服务。市、乡、村三级实体平台窗口全面开放,工作人员在岗值守,提供面对面咨询、业务受理、纠纷调解、普法宣传一站式服务,实现群众就近跑、少跑腿。
2.电话热线服务。开通本地公共法律服务咨询热线 0715‑5882092,提供电话咨询、业务答疑、办事指引,打破时空限制,满足群众简易法律咨询需求。

鄂公网安备 421281020001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