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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公告赤征公告〔2026〕08号

索引号 : 011346509/2026-12182 文       号 :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土地征收公告赤征公告〔2026〕08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赤壁市2025年度第6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经湖北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批准情况

赤壁市2025年度第6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已于2026年2月6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批准文号为鄂政土批(咸)〔2026〕4号。

二、征收土地的用途

本次征收(使用)土地,已纳入《2022年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拟用于工业项目建设。

三、征收土地的范围及面积

本次批准土地征收(使用)赤壁市中伙铺镇高桥村、长山社区、杨家岭社区、中伙社区批准用地总面积26.0025公顷,其中,集体农用地24.4907公顷(含耕地8.1140公顷),集体建设用地1.5099公顷,另使用国有农用地0.0019公顷(含耕地0.0006公顷)。

四、土地征收具体工作安排

本次土地征收,由赤壁市人民政府授权中伙铺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详细安排如下:

一)征地补偿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二)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期不腾退土地的,赤壁市人民政府将责令腾退土地;拒不执行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对土地征收事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满后的6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超过60日的除外。

二)赤壁市人民政府在收到征收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使用)土地公告。本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中伙铺镇高桥村、长山社区、杨家岭社区、中伙社区,一个镇四个社区(村)和中伙铺镇一个国有单位,并已在赤壁市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chibi.gov.cn

赤壁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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