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公告赤征公告〔2026〕06号
索引号 : 011346509/2026-1217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土地征收公告赤征公告〔2026〕06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赤壁市2025年度第5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经湖北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政策规定,现就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批准情况
赤壁市2025年度第5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已于2026年2月6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批准文号为鄂政土批(咸)〔2026〕2号。
二、征收土地的用途
本次征收(使用)土地,已纳入《2022年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拟用于工业项目建设。
三、征收土地的面积和范围
本次批准土地征收(使用)涉及蒲圻街道陆水社区。共计批准征地4.369公顷,其中,农用地4.1756公顷(含耕地2.3700公顷),建设用地0.1934公顷。另使用国有农用地0.3382公顷(含耕地0.3268公顷)。
四、土地征收具体工作安排
本次土地征收(使用),由赤壁市人民政府授权蒲圻街道具体实施,详细安排如下:
(一)征地补偿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二)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期不腾退土地的,赤壁市人民政府将责令腾退土地;拒不执行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对土地征收事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满后的6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超过60日的除外。
(二)赤壁市人民政府在收到征收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使用)土地公告。本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蒲圻街道、陆水社区和蒲圻街道一个国有单位,并已在赤壁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chibi.gov.cn。
赤壁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0日

鄂公网安备 421281020001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