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 (赤征预公告[2026]035号)
索引号 : 011346509/2026-1052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 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 (赤征预公告[2026]035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为规范建设用地程序,加强用地管理,切实维护国有土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办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转用土地范围
拟转用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国有土地0.807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拟转用土地地块四至清楚(详见用地范围图)。
二、转用土地理由
拟转用国有土地用于G4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赤壁市段)建设,需要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确需对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实施转用。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赤壁市人民政府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工作安排,2026年4月12日起,由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转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在地,项目所在地,并已在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chibi.gov.cn/)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附图
赤壁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2日


鄂公网安备 421281020001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