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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在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13打印文章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湖北旺鹭食品有限公司“3·13”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范围内立即开展在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3月31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

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排查整治方式

(一)在建项目自查自纠。3月15日,全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立即制定自查自纠方案,迅速组织开展彻底、全面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如发现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完毕方可正常生产。

(二)主管部门全面检查。3月16日至3月31日,住建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深入细致的检查,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清单,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

四、排查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施工单位对于消防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情况等;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方案审批情况,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巡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闭环整改等。

(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易燃易爆物管理。可燃材料存放、堆放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专库储存情况,以及库房内通风、禁火、消防灭火设施配备情况;废弃易燃物处理情况。

2.工地内办公区及生活区防火。办公区及生活区建筑构件的耐火情况(彩钢板房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消防安全间距的留设情况;办公区及生活区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生活区是否存在生火煮食、明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线乱搭乱设等情况。

3.工地现场防火。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等设置情况;动火作业管理(动火审批、消防安全措施、监护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是否存在吸烟等情况。

4.临时用电防火。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岗前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电瓶车棚等部位用电管理情况。

5.消防疏散。消防疏散通道设置(宽度、通畅等)情况;应急疏散标志及应急照明设施设置情况。

6.材料使用。重点检查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是否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使用塑料模板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各项目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立即对此次排查整治行动进行部署,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强化春季建筑施工火灾防控措施,坚决防范建筑施工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即查即改,消除隐患。各项目要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消防安全专项应急预案,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演练,住建局将同步开展拉网式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施工现场消防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停工整改。

(三)及时汇总,按时报送。各项目要落实专人及时收集、整理及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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